【这律师函发出去有用吗?】

律师,您说我这律师函发出去有用吗?对方会回应吗?

这一句几乎是每一个遇到纠纷的客人在咨询时,最迫切的想从律师口中得到肯定的问题!

 

毕竟面对昂贵的律师费、繁琐的诉讼程序、漫长的诉讼期限,“法律” 作为合法权益的最后捍卫武器,它是否值得被使用?成本,回报,效果又会是什么,这每一丝的疑问都紧扣着消费者的心弦。

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得先从澳洲司法体系说起。

澳洲司法体系

在澳洲,民事纠纷的司法管辖权主要落在

 

 

根据案件的类型,纠纷的金额大小被细分成不同的分支,它们共同承担了国家民事纠纷案件审理的重担。

尽管司法机构种类繁多,又容易相互混淆,但它们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宗旨 – 量力而行,主张和解!

说的直白一点就是鼓励大家时时刻刻要考虑自己钱包的感受,早和解,早完事。

但是,如果所有当事人都能自己解决矛盾,那全澳州的法务官员和警察就真的都可以凉凉去啦!

于是乎,找律师成了最快获取法律建议的途径。

什么是律师函?

索求信(Letter of demand)也通常被视为第一封律师函,也就是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把 有关的事实 和 法理披露,进而提出该当事人应能所得的索求正式文书,这也是揭开诉讼程序的首要第一步。

也许很多客户会在律师听完你的叙述后就说要发律师函,费用大约在 $1,000 – $2,000 左右。

而此时客户一般都会嘀咕着怎么那么贵?是否真有效呀?

答案是 “不一定”

有没有效取决于事实本身之外,传递内容的律师也是主要因素,一个有经验的律师知道这封信的重要,运用的法律条款正确,此函才会有达到一定的效用。

失败的律师函例子

1. 流水账单格式

前天他吃了个瓜,昨天我啃了个梨,所以今天他要付我二十八万四千九百二十六块七毛。光说事实而没有使用法律条款的格式,也是会影响此函的效用。

2. 律师和客人没搞清楚法理

客户为了赌气,不管怎么样都要律师找办法告对方,在律师还没找到合适的法理就贸贸然出了律师函,运用的条款错误都会导致此函的效用。

3. 带有恐吓的字眼/意思

客户和律师使用了有带威胁性的字眼,例如:如对方在7天内不还我钱,我就把他偷税/文件造假的事情捅出去!

以上格式是富文律师团队曾经看过的律师函,相信有经验的同行律师都会知道如何解决这些失败的对方律师函。甚至极端的情况下,出庭后主告会变成被告!

律师费是对方赔吗?

在正式开始诉讼时,所有书信沟通都会被当作呈堂证供。如果一开始律师函写的好,而对方的不合理以及不配合导致浪费了法院的资源,那这封小小的信有可能会被法官视为在最后裁定对方赔偿你的律师费的考量之一。

一封糟糕的律师函所能带来的后果可远远不止 “对方不回复,浪费了钱” 那么简单。律师如果没有在最早的信里面应用正确的法律条款,或者没有提到关键性的论点,而导致双方都产生许多无谓的其他费用时,那么你有可能就拿不回昂贵的律师费了!甚至在极端情况下法官还有可能裁定你支付对方全部或一部分的费用。

富文律师团队曾经在客户委托后遇到的困难就是客户在一开始找的律师出了一封非专业的律师函,而此时客户想让新的律师重新准备论点的时候,这个事情上就变得非常棘手,因为新的文件里不能和旧的文件有着太多内容和事实描述上的不一致 (inconsistencies) ,所以律师们需要更好的策略才能解决之前的 ”烂摊子“。所以呀,选律师还真是一门学问!

富文律师行曾经处理过的纠纷种类

  • 朋友或家人之间的债务或其他经济纠纷

  • 邻里间的矛盾

  • 和零售商家间关于产品和售后服务的纠纷

  • 雇主和雇员间关于薪资,工时,其它福利和劳动法规定的权益,工作环境的纠纷,以及工作时产生的骚扰和工伤的投诉和相应的处理机制

  • 陌生人之间的侵权纠纷

  • 买家与开发商/房产中介的纠纷

  • 开发商和市政府的纠纷

  • 公司股东间由于意见不合或理念不同而产生的纠纷

  • 公司司股东对于管理人员在职期间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危害公司整体利益的行为采取法律措施 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关于不当竞争的纠纷

  • 公司和供货商之间的纠纷

  • 公司和合同工之间的纠纷

  • 公司和其它公司间就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纠纷

  • 公司和政府机构之间关于政策实施和推进方面产生的纠纷

等等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仅是富文律师行的见解、此文章只是作为一般性信息的参考并不适用于阅读者的个案。阅读者不应在没有咨询任何澳洲持牌律师的建议之下, 依赖本文信息而做出任何的法律决定。富文律师行在此声明,参考此文章的阅读者并不构成委托人关系,所以富文律师行也不承担任何阅读者或第三方的任何责任和损失。

点击上方公众号 可以订阅哦!

Fumens Lawyers 富文律师行

地址:Suite 18, 40-42 Montclair Avenue,

Glen Waverley VIC 3150

致电:03 9590 6808   传真:  03 8080 324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官网:www.fumens.com.au

长按二维码联系我们客服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Fumens Lawyers 富文律师行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