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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4, 2020
如果非裔男子乔治·佛洛依的“跪杀”案件发生在澳洲 新闻   图采自:The Guardian 美国上周发生的警察 “跪杀” 非裔男子乔治·佛洛依德 案件导致美国多个城市进入骚乱状态。昨天官方以及民间独立验尸报告公布,两份报告对佛洛依德的死因有不同的意见: 前者 VS 后者 警察执法过程对颈部压迫等行为过程中并发的心脏骤停 死于警察跪压导致的机械性窒息 对于警察在执法过程使用过分武力或者发生违规的行为,一般市民除了在事后能够上街游行示威,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表达不满以外,我们又是否有任何权利可以行使呢?而如果对官方的验尸报告有所不满,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委托民间独立的验尸官确定死亡原因呢? 法律给予警察的权力 法律允许警察在认为有需要的情况下扣留,搜查,逮捕一般市民,甚至使用武力以及扣押财物等等。 在采用英国法制系统的澳洲,警察的执法过程定必然需要受到司法监管。而在维州,如果对警察抱有任何不满我们都可以向IBAC(全称: Independent Broad-Based Anti-Corruption Commission Victoria) 或者警察内部的 PSC (全称: Professional Standards Command) 作出投诉。 IBAC主要处理的都是比较严重的投诉,包括滥用警队资源,贿赂,侵犯人权,使用过分武力,失职等等。而PSC则能够处理相对轻微的警察失职 (例如并没有穿上规定的制服)。 虽然PSC已经有监管审视警队的能力,但是毕竟作为警队内部的一个部门,它能否不偏不倚的行使自身权力自然会成为一个疑问。故此IBAC作为一个独立的政府机构才会担任监督及调查维州警队的问题。IBAC在受理对警队投诉的时候能作出的决定包括正式调查,转介到其他机构,起诉,或者不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等等。 众人的质疑 哪怕IBAC名义上是独立的,它依然是政府机构,我怎么知道他们跟警察会不会官官相卫? 实际上在2014-2015年就有20位警察因为失职调查而被开除处分,而IBAC在2018年和2019年分别起诉了35位和16位维州警察,当中已经有4位得到了法院的制裁。 这个案件是由IBAC自行决定调查并且在2019年就两项非法攻 Unlawful assault起诉Dallas。受害人Daniel Hornsby当时因为家暴原因而被扣押在Moe的警察局里,而Dallas则是当晚的值班警察,负责看管Daniel。当时Dallas在进去看守Daniel的时候,由于Daniel发难, 攻击Dallas的大腿部分,Dallas声称因为自我防卫而殴打了Daniel的头部及上半身数次。虽然过程只有约50秒,但是整个过程被警察局的摄像头记录下来。就结论来说,Latrobe Valley的地方法院裁定Dallas 两项非法攻击罪名成立,需要Dallas守行为12个月。 如果警察侵犯人权,人民应该如何? 如果您曾经面对或目击过警察越权甚至是侵犯人权的行为,那您能够采取的行为可以有: 向PSC或IBAC作出投诉; 向维州平等机会委员作出投诉 (Victorian Equal Opportunity and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针对维州警队作出民事诉讼;或 要求警察作出赔偿 (Ex-Gratia Expenses)  可能大部分人都认为向警队要求赔偿都不大可能。但实际上按照维州警察的年度报告,它们在2018年及2019年的ex-gratia expense的开销分别达到十七万和十五万。在某些情况,其实受害人可能更希望得到警察的赔偿多于投放更多精力去投诉甚至控告相关的警察。 归根到底,警方作为政府部门能作出赔偿也是因为根据2013年维州警察法 (Vic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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