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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9, 2021
近日,一起千万澳元的遗产争夺案终于在南澳大利亚州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South Australia)落下帷幕。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01 案件背景 南澳华商刘洪涛(Hongtao Liu音译)先生一家于2012年移民澳洲,在2013年获得了澳大利亚的永久居留权(permanent residents)并在2016年获得了澳大利亚国籍。 刘先生于2018年去世,生前没有立下任何遗嘱。为处理刘先生的遗产,其妻子孔祥婷(Xiangting Kong音译)于2019年获得了他的遗产管理权(Letter of Administration)。刘先生的大部分资产在澳大利亚,但也有不菲的遗产在中国。根据南澳的相关法律,因刘先生未立下遗嘱,全部遗产的受益人为其妻子和儿女。 2019年8月1日,刘先生的母亲严俊英(Junying Yan音译)为争夺遗产将儿媳,孙女和孙子告上了法庭。严女士同时还向中国法院提起了四项诉讼,并声称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她有权获得该财产的一部分。 母亲严俊英称儿子刘先生计划在将来的某个时间会回中国长期居住,刘先生的兄弟刘洪斌(Hongbin Liu音译)在庭审中指出,刘先生移民澳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刑事指控、公诉并能更便利的把生意所得从中国转移到澳大利亚。而且因身体原因刘先生曾多次向他提及想搬回中国的意愿。因此,遗产的分配应当遵循中国法律。 妻子孔祥婷则表示,他们一家是永久移居阿德莱德,并没有计划与意愿搬回中国,所以应遵循南澳的法律去分配遗产。其次,因母亲严俊英的永久居住地是中国而且在澳大利亚没有任何资产,所以妻子孔祥婷向法院做出申请,要求母亲严俊英支付律师费担保(security for costs)以避免在案件结束后她在不支付任何律师费的情况下直接离境。南澳最高法院法官Stanley同意了此申请并要求母亲严俊英支付35万澳元的律师费担保。 02 最终判决 案件的诸多细节我们就不在这里过多赘述,但是从判决中我们可以看到,双方的口供有很大的出入,所以这个案子法官在做出判决的时候,重点依赖的是客观存在的证据,从而做出推论。南澳最高法院法官Stanley并没有仅依据刘先生的住址或公民身份来简单地适用南澳法律进行判决,而是同时也援引了中国法,通过判断他死亡时的经常住所地以及直至离世前是否有意愿搬回中国长期生活,来裁定该遗产应当遵循哪国的法律去分配。 在仔细考量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和相关中国法律后,法官Stanley最终判断,刘先生直至离世前并没有回中国长期居住的计划或意愿。因此刘先生的所有在澳大利亚的遗产和所有在中国的动产(现金,股票等)都应遵循南澳的法律去分配,并且对母亲严俊英下达了禁诉令(anti-suit injunction),永久禁止她在澳大利亚和中国继续进行或提起与本次判决遗产有关的任何诉讼。最终妻子孔祥婷和儿女获得了南澳的所有资产和中国的所有动产。母亲严俊英“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但分文未得,还需要支付巨额律师费。 不过,该判决并没有涉及刘先生在中国不动产的归属。原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动产的继承应遵循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因此刘先生的不动产将遵循中国的法律去分配。此外,南澳法院下达的禁诉令是否在中国生效还有待考证。我们律师团队认为该裁定应无法干预中国的司法程序。法官Stanley 也同样在判决中表示中国法院会不会承认这次裁定尚未可知。尽管如此,母亲严俊英仍可以就刘先生在中国不动产归属的相关事宜继续在中国提起诉讼。 03 如何避免遗产纠纷 从上述案件中不难看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遗产分配将面临诸多风险。您的爱人和亲人在面对您离世的悲痛时还需要花费更多精力在您的遗产分配上。一旦发生纠纷,相关诉讼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花费巨大。不仅如此,光是获得遗产管理权都将需要数月时间以及不菲的律师费用。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无遗嘱财产分配的内容请点击以下链接,我们的文章《澳洲政府警告:非要出国,请先准备与更新好遗嘱!》将带您了解相关法律。 04 拥有遗嘱的重要性 近年来,虽然大家对于“生而不立遗嘱”的传统观念已经发生了改变。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对立遗嘱避而远之。其实立遗嘱并不是一件不吉利的事,反而是您对您家人和亲人负责任的表现。 在遗嘱中您可以明确的指定一位您信任的人去分配遗产;可以选择谁能从您的遗产中受益;为您未成年的孩子指定监护人;确保您的家族企业被托付给您指定的人选;指定您下葬的方式等等诸多益处。一份好的遗嘱可以有效的避免潜在的纠纷,并且确保您在乎的人会得到相应的保障。 结语 有些人认为立遗嘱晦气,从心里排斥;有些人觉得正值壮年,多此一举;有些人会觉得订立遗嘱,过程繁琐、花费过高。然而,房价不断上涨,可能涉及的遗产数额随之增加,由此引发的纠纷越发常见。或许您觉得花费几百或者上千律师费去订立一份遗嘱有些过高,但比起无遗嘱可能产生的高额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您还会觉得这些费用花的不值得吗? 长按二维码联系我们客服 免责声明 此文章只是作为一般性信息的参考并不适用于阅读者的个案。阅读者不应在没有咨询任何澳洲持牌律师的建议之下, 依赖本文信息而做出任何的法律决定。富文律师行在此声明,参考此文章的阅读者并不构成委托人关系,所以富文律师行也不承担任何因依赖本文而导致的任何损失。 富文团队 Wendy Wang 首席律师 Jun Wu 精英律师 Hao Qian 精英律师 Fum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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