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离婚一定要约定的四件事,特别容易忽略第四件事

很多客户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太过于草率而且不注意细节,后面就产生了很多纠纷。富文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给大家聊一聊离婚一定要约定的四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要除了确定你们已经分居满12个月。如果是同一屋檐下分居,你俩需要约定好,最好找律师办理分居申明,证明彼此生活上已经分开,这样即便还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不同房间,也算作分居,法院也会受理。

第二件事是约定财产分配细节。在澳洲,并不对婚前婚后财产做明确的区分。通常夫妻双方的财产,比如房产、夫妻共同账户(joint account)股票,家庭信托财产等都会划分到一个资产池中,按比例进行统一划分。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先把各自财产都列好,然后根据各自对家庭的贡献来来做一个财产分配的公平约定。家庭贡献除了金钱上的贡献,也包含了非金钱类的贡献,比如女性做家务和带孩子等等都算非金钱类的贡献。在这个阶段,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来起草财产分割协议(BFA)。

第三件事,对于孩子未满18岁的离异夫妇来说最重要的肯定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在澳洲,法院不会判定说孩子完全就归属一方抚养,另外一方就不需要负责,夫妻双方仍然需要共同承担对孩子的责任义务。那你们需要根据抚养权约定的细节包括:孩子在离婚后主要跟随哪一方生活;夫妻双方各自需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费用多少;孩子每月、每年与父母双方分别在一起多长时间等等。需要注意的是,约定抚养细节后,必须获得法院的同意(consent order or parenting order),协议才能够具备法律效益。若没有法院的判定,任何与孩子有关的协议从法律层面来讲都是无效的。

第四件事就是明确家庭债务的偿还责任。常见的共有债务就是房贷了。如果夫妻拥有债务的话,在让律师起草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也记得一定要把夫妻双方约定好的债务划分和各自偿还责任和比例都写进入。

如果夫妻在协商后依旧不能就财产划分达成一致,那么你就可能需要在律师的协助下到法院做财产诉讼。记得关于财产的诉讼一定要在离婚后的12个月内提起。法院会在综合衡量后,给出公平的判决。

因此,在澳洲办理离婚时,务必要谨慎处理分居证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家庭债务这四个关键事项。合理的约定不仅有助于减少未来的纠纷,更能保障您的权益。离婚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件和协议复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富文律师事务所的家庭法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帮助您顺利完成离婚程序,确保您的未来得到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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