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客户遇到这样的情况:他想与妻子协议离婚,但对方却彻底失联了。这种情况下,他是否还能单方面提出离婚申请呢?
在澳洲,单方面申请离婚是可以的。不过,在提出申请后,通常需要提供对方的地址,以便送达离婚文件。但如果您已经尽一切努力仍然无法找到对方,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免除送达程序。然而,这并非自动批准,您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确实无法找到对方。
以下是一些您可能需要提交的证明:
- 联系尝试的详细记录:例如,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等方式联系对方的记录,但均未得到回应。
- 询问过对方亲友和工作单位的证明:您向对方的亲戚、朋友、同事等询问过对方下落,但无人知晓。
- 财产和账户信息:提供共有财产、联名账户的信息,以说明从这些文件中也无法找到对方的任何线索。
- 经济压力的证明:您为寻找对方已投入了较大费用,超出您的承受能力。
如果法院认为您的努力还不够充分,可能会推迟开庭,并给予进一步指示,例如通过报纸发布寻人启示等。
在遇到这种复杂情况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家庭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富文律师事务所的家庭法的专业团队可以协助您并为您提供完整的法律支持,帮助您顺利完成离婚程序。关注富文律师行,获取更多澳洲法律资讯和专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