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见解

同居分手也要做离婚财产分割吗?澳洲事实婚姻(De facto)规则与证据要点

很多人以为只有“登记结婚”离婚才会涉及离婚财产分割。但在澳洲,即使没有结婚、只是同居或事实婚姻(de facto relationship),分手后也可能适用类似的财产分割框架。 如果你正在墨尔本或澳洲其他地区面临同居分手、财产纠纷,很多人也会直接搜索离婚律师 / 澳洲离婚律师来问: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分?怎么分?有没有时间限制?这篇就把核心规则讲清楚。 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的定义 同居关系(事实婚姻,de facto relationship)通常指:两人以伴侣身份在“真实的家庭共同生活基础上(genuine domestic basis)”共同生活的关系,伴侣可以是同性或异性。需要注意:如果双方已经合法结婚或属于近亲关系,就不属于 de facto 的定义范畴。 要让事实婚姻适用《家庭法》的财产分割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澳洲《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确实让很多事实婚姻伴侣可以走联邦家庭法框架处理财产问题,但通常需要先满足一定“门槛条件”。实践中常见的是符合以下任一项(满足其一即可): 1)同居关系持续至少 2 年(法院会综合多项因素判断是否达到“以伴侣身份共同生活”的程度)2)双方有共同子女(即便未满 2 年也可能进入财产程序)3)关系已在州/领地进行注册(registered relationship)(部分地区提供关系注册机制)4)一方作出重大贡献(财务/非财务/家务育儿等),如果不允许申请会造成“严重不公”(serious in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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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家庭法陷阱:他/她欠的债,为什么可能变成你的责任?

在处理澳洲离婚或分居案件时,有一个问题几乎让所有当事人都感到愤怒和困惑:“这笔债明明不是我借的,为什么离婚时我要一起承担?” 从情感角度看,这确实很不公平。但从澳洲家庭法的角度看,事情远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债务的归属,往往比资产更容易被忽视,但却又极具杀伤力。 澳洲离婚中,债务是如何被法院看待的? 在澳大利亚,法院在处理离婚或事实婚姻解除时,并不会简单地区分“谁借的钱”。而是会采用一个整体性的分析思路,也就是常说的 “财产池(asset pool / global pool)”原则。 简单来说,法院会先把夫妻双方在婚姻或同居期间形成的所有资产和债务,统一放入同一个“池子”,再综合多项因素,决定如何进行公平分配。 这也意味着债务,和房产、存款、养老金一样,都是财产分割分析的一部分。 什么样的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离婚或分居相关的财产分割中,法院真正关注的,并不是另一方是否在借款文件上签过字,而是这笔债务的性质本身。换句话说,关键不在于“是谁借的”,而在于“这笔钱是用来做什么的”。 如果一项债务是在婚姻或同居期间产生,并且与家庭的整体运作存在实质关联,法院通常会将其纳入财产分割的分析范围之内。这类关联,往往体现在债务是否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照顾子女,或支撑夫妻共同建立的生活状态。即便债务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不能仅凭“不知情”或“未签字”,就当然地将自己与该债务完全切割。 在实践中,若借款被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子女的教育或医疗支出,或用于维修、维护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法院往往会认为这些支出与家庭整体利益密切相关,从而有理由将相应债务一并放入财产池中进行评估。同样地,一方以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为出发点进行的投资,即使另一方并未直接参与,只要该行为在当时具有一定合理性,也可能被视为与家庭利益有关。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债务与家庭生活有所关联,另一方就必须无条件承担后果。债务是否最终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以及如何在财产分割中分配其影响,仍然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借款的合理性、风险程度、双方的知情与参与情况,以及家庭是否实际从中受益。这也是为什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债务问题往往需要结合具体事实进行细致分析,而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那是不是对方欠的债,我就要一起承担? 答案是:不一定。 澳洲家庭法并不是一刀切。如果债务明显属于一方的个人行为,并且你能够提供相应证据,法院是有可能将该债务排除在共同财产池之外的。 以下情况往往具备较强的抗辩空间: 债务源于明显的个人行为,例如赌博或高度投机活动; 债务用于与家庭无关的个人奢侈消费; 你能够证明自己对该债务完全不知情,也从未从中获得任何家庭或个人利益。 关键并不在于“你觉得不公平”,而在于你能否用证据,向法院清楚说明这笔债务与家庭无关。 真实案例解析:100 万澳元的债,如何被成功排除? 在我们处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王女士在分居期间,突然收到追债机构的通知,称其配偶因生意投资失败,产生了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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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离婚流程】离婚律师手把手教你快速搞定离婚手续

在澳洲,离婚不只是签一张纸那么简单。尽管「离婚手续」听起来像行政程序,但实际涉及法律条件、流程细节,以及日后可能产生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很多人一开始会纠结:到底要不要找离婚律师、或者直接咨询澳洲离婚律师?如果你的情况涉及同屋分居、对方不配合、或后续可能牵涉财产与孩子安排,提前把关键时间点搞清楚,往往能少走很多弯路。 澳洲离婚的基本法律框架 澳大利亚的离婚程序由《家庭法案 1975》(Family Law Act 1975)统一规范,适用于所有合法婚姻关系,包括异性和同性伴侣。 澳洲实行无过错离婚制度(no-fault divorce),法院不会追究婚姻破裂的原因,而是只关心婚姻是否“不可挽回地破裂”。 离婚前必须满足的条件 在提交离婚申请之前,你需要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以下法律要求: 1)分居满12个月 这是澳洲离婚的基本前提之一。你和配偶必须分居满至少12个月,可以是“物理分居”也可以是“同屋分居”——即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各自独立生活。 如果是同屋分居,通常需要准备更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们在生活上已经“实质分开”(例如分房睡、经济独立、社交层面以分居状态出现等)。 2)婚姻破裂无望 必须向法院声明婚姻已经无可挽回,且无可能复合。 3)至少一方拥有澳洲合法身份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至少一项: 是澳洲公民 是澳洲永久居民 或在澳洲已连续居住满12个月以上 澳洲离婚流程分几步? 以下是标准的离婚流程,无论你在墨尔本或其他州基本都适用: 第1步:准备资料 澳大利亚结婚证(海外结婚需翻译认证) 身份证明(如护照、驾照等) 第2步:在线提交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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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遗产、存款,为什么在澳洲离婚中可能变成“共同财产”?

很多人在进入婚姻或同居关系时,都会有一个直觉上的认知: 婚前的财产是“我的”,婚后的才是“我们的”。 但在实际处理澳洲离婚案件时,尤其是在财产分割阶段,这种理解往往会带来严重误判。作为长期处理澳洲离婚与财产纠纷的律师,我们经常遇到当事人困惑地问: | “这明明是我婚前买的房、我父母给我的钱,为什么现在要分给对方?” 要理解这个问题,必须先弄清楚澳大利亚《家庭法》对“财产”的看法。 澳洲离婚中的核心逻辑:法院看的是“公平”,而不是“名下归属” 在澳洲离婚或事实婚姻关系解除时,法院并不会简单地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也不会只看资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法院采取的是一种整体视角,会先建立一个完整的“财产池(asset pool)”,将双方在关系期间涉及的所有资产和债务一并纳入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房产、存款、投资资产 租金收入、公司或信托权益 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 某些情况下的遗产或赠与 随后,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在婚姻中的经济与非经济贡献,以及未来的需要,来进行整体、公平的分配。这也是为什么,即使是婚前财产,也可能在澳洲离婚中被“重新审视”。 常见误区:婚前买的房,属于个人? 在实务中,我们经手过大量类似的情况。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用个人存款购买了房产,婚后房产用于出租。随着婚姻的持续,租金收入进入了家庭账户,用于支付家庭开支;同时,婚姻期间的共同资金也被用于支付房屋的市政费、维护费或贷款相关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往往会认为:虽然房产的初始取得属于个人贡献,但婚姻期间的资金流动和使用,已经使该资产与家庭整体发生了实质性联系。 最终的结果,往往不是“全部归个人”,而是至少对房产的增值部分进行分割。这类情况,在澳洲离婚案件中并不少见,也是许多当事人事后才意识到风险所在。 遗产与父母赠与,真的就一定“安全”吗? 很多人认为,遗产或父母赠与,是属于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但从法院角度来看,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钱从哪里来,而在于后来是如何被使用的。 如果遗产或赠与资金在收到后: 被直接存入共同账户 用于偿还家庭贷款或日常家庭支出 与夫妻共同资产混合,难以区分 那么在财产分割时,这部分资金往往很难被完整地“单独拎出来”。因此,无论你咨询的是澳洲离婚律师、遗产律师,还是遗嘱律师,都会反复提醒一点:资金来源重要,但资金流向同样关键。 如何在关系稳定时,提前保护婚前财产? 提前规划,并不是为了预设关系失败,而是为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清晰与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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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澳洲自住房,也可能要交土地税?

很多朋友在墨尔本买房时都会认为:自住房不用交土地税(Land Tax),只有投资房才交。 这个认知大方向没错,自住房一般可以拿到 PPR(Principal Place of Residence)豁免。但在实际交易里最容易出事的,不是你住不住,而是:土地税是按固定日期算的,以及合同 / 结算里有没有把这笔税算给买家。 在维州,土地税是按年度算的——以每年 12 月 31 日午夜那一刻,谁是业主为准。 并且 SRO(维州税务局) 不会因为你在年中买卖、交割,就帮你按天数拆分或调整: 也就是说,12 月 31 日那天在谁名下,来年整年的土地税原则上就算谁的。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人明明买来自己住,最后却在“土地税”上吃了闷亏。 举个例子:最常见的“年底买房”场景 你在接近年底签了合同,买的是自住房;但这套房子在卖家手里一直是投资房。 如果交割时间落在来年 1 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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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澳洲离婚财产分割指南(2026年版)

离婚财产分割包括哪些财产? 一般来说,在澳洲离婚时,双方各自名下的所有财产和债务,原则上都会被纳入财产分割的考虑范围。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          家庭住房或其他房产 •          家具及家庭用品 •          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 •          银行账户或其他形式的存款 •          投资资产 •          继承所得的遗产 •          股票及证券 •          养老金(Superannuation)和保险 •          首饰及贵重物品 •          其他各类资产 •          债务,包括房屋贷款、借贷、信用卡债务及个人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不仅包括个人单独持有的资产,也包括与他人共同持有的资产,以及通过家庭信托或家族公司持有的财产和债务。   在澳洲,离婚财产分割通常有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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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先立遗嘱:容易被忽视却至关重要的一步

在处理澳洲离婚与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案件时,很多人把全部注意力放在官司本身,却忽略了一个极其关键的问题——遗嘱。在墨尔本的一起真实案件中,一名女性与丈夫已分居两年,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正在进行中,双方关系早已破裂。家人普遍认为,这段婚姻在法律和现实层面都“名存实亡”。然而,一场突发意外改变了一切。 该名女性不幸去世后,由于未立遗嘱,其全部遗产最终依法由仍具“配偶身份”的前夫继承,父母与孩子均未能获得任何财产。这个结果,让很多正在经历或准备经历澳洲离婚的人感到震惊。 很多人会有疑问:正在打离婚官司,还需要立遗嘱吗?答案是明确的:需要,而且越早越好。以下三个法律层面的原因,往往是当事人最容易忽视的关键风险点。 一、离婚诉讼 ≠ 婚姻关系已结束 在澳洲法律体系下,离婚诉讼或离婚财产分割程序,并不会自动终止婚姻关系。只要法院尚未正式签发离婚令(Divorce Order),法律上双方仍然属于配偶关系。 这意味着: 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去世 另一方仍具备法定继承人身份 即使双方已分居多年、正在进行澳洲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这一法律事实也不会发生改变。如果你正处在分居或离婚阶段,建议尽早咨询澳洲离婚律师,并同步考虑遗嘱安排。 二、没有遗嘱,法律将“自动分配”遗产 在维州,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即无遗嘱继承),遗产将按照《继承法》的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在大多数情况下: 合法配偶有权继承大部分,甚至全部遗产 即使夫妻关系早已破裂,法律仍然优先保护配偶继承权 这也是为什么,在许多澳洲离婚尚未完成的案件中,遗产最终流向了当事人并不希望继承的人。如果你正在经历离婚财产分割,但尚未完成离婚程序,更应当警惕这一风险。如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适用法定继承,欢迎联系我们进行评估。 三、遗嘱,是唯一能明确你真实意愿的法律工具 遗嘱的核心价值,在于表达并固定你的真实意愿。通过一份合法、清晰的遗嘱,你可以: 明确指定财产由谁继承 为孩子、父母或其他至亲提供保障 避免遗产被自动分配给不希望继承的人 在涉及澳洲离婚财产分割的背景下,遗嘱往往是风险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立有遗嘱,配偶在特定情况下仍可能提出家庭供养申请(Family Provision Claim)。但一份专业起草、结构清晰、理由充分的遗嘱,更有利于法院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建议在立遗嘱前,与有经验的离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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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二手房要不要做验房报告?房子新,也可能暗藏风险

在澳洲买二手房时,很多人都会有一个很现实的犹豫:房子看起来还很新,建成也没几年,真的有必要再花一笔钱去做验房吗?不少买家在签合同前,都会觉得这一步“可有可无”,甚至认为验房更适合那些房龄较老的房产。但在实际处理房产纠纷的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情况,往往恰恰相反。一些问题,并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而是在入住之后,甚至几年后,才逐渐暴露出来。也正是这些被忽视的细节,最终让买家陷入不必要的麻烦之中。 案例分析 我们的客户在 2023 年购买了一套澳洲二手房,该房产建于 2020 年,也就是说,在成交时房龄仅约 3 年,属于不少人眼中的“近新房”。然而在入住一段时间后,问题出现了,窗户位置开始渗水。由于木质窗框长期受潮,出现明显变形、发胀。于是客户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理赔,却被明确拒绝,理由是:该问题不属于保险承保范围。在无法通过保险解决的情况下,客户只能将目光转向建筑商,并最终将案件提交至 VCAT 处理。 建筑商常见的抗辩理由: 在涉及二手房施工缺陷的纠纷中,建筑商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否认责任。 •施工合同是和最初的业主签的,只对原业主负责•房屋在交付时通过了验房,不存在施工问题•后手买家并非合同当事人,因此无权向建筑商追责 正是这些说法,使不少二手房买家在纠纷初期对自身权利产生误判。但在本案中,VCAT 的裁决非常关键,也非常明确。 关键法律点:建筑商的法定担保“跟着房子走” 根据维州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商对住宅工程负有法定担保责任(statutory warranty),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必须符合法规和建筑标准•使用合适的材料与施工方法•工程应具备合理的防水与结构安全性 这一类法定担保,并不是只对最初签合同的业主有效,而是“跟随房产本身存在”。换句话说,即使你是二手房买家,只要房屋存在重大施工缺陷,依然有权向建筑商追责。 验房与证据:为什么验房报告如此重要? 在本案中,经过专业检查,最终确认问题的根源在于: •窗户位置未正确安装防水板(flashing)•现有防水结构本身存在施工缺陷•漏水并非日常磨损,而是原始施工问题 也正是因为技术证据清晰、责任明确,客户最终在 VCAT 成功维权。虽然结果是胜诉,但整个过程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法律成本。所以,在澳洲买二手房要不要做验房报告?答案其实很明确——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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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把垃圾塞进你家垃圾桶?处理不好很容易升级成邻里纠纷

在墨尔本的日常生活中,邻居把垃圾塞进别人家垃圾桶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偶尔一次,很多人都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问题在于,有些行为并不是“偶发”,而是反复、持续、甚至带有明显的不尊重。例如:垃圾被塞到桶盖盖不上,还被强行压实;垃圾车来清运时,垃圾卡在桶里根本倒不出来;最后受影响的,是你自己一整周的垃圾处理。不少当事人正是从“算了忍一下”,一步步走到了邻居纠纷甚至法律纠纷的阶段。 频繁往你家垃圾桶丢垃圾,在维州并非“没办法处理” 在维多利亚州,如果邻居在未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反复将垃圾投入他人垃圾桶,这种行为在不少市政范围内,已被视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垃圾服务(Unauthorised use of bin)。这类情况并不是单纯的邻里摩擦或道德问题,而是涉及市政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具备被投诉和处理的基础。 如果邻居的行为已经出现以下情况,就不建议再继续忍让: 经常性发生,而非一两次 影响正常清运,导致垃圾滞留 明知你已沟通,仍反复为之 在这种情况下,保留证据并向 Council 投诉,是一个合理且有效的处理路径。 如何向 Council 投诉,才真正“有用”? 从法律与实务角度来看,投诉是否有效,关键不在“有没有投诉”,而在于你提交了什么。一般建议准备以下内容: 照片或视频,清楚显示垃圾被投入你家垃圾桶的过程或结果; 若有 CCTV,可一并提交相关片段; 提供你家地址、垃圾桶编号,以及垃圾无法被正常清运的实际影响说明。 在证据清晰的情况下,Council 通常会先向涉事邻居发出正式警告。 一旦行为反复发生,或情节较为严重,在部分市政,Council 会进一步升级处理方式,包括安排工作人员与涉事邻居进行正式沟通。若后续仍不改善,相关行为有可能直接面临罚款。从实际处理结果来看,只要 Council 正式介入,绝大多数邻居纠纷都会迅速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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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金融纠纷 | 和银行、保险公司起纠纷,一定要上法院吗?

澳洲金融纠纷,其实有一个免费的解决途径。 在澳洲生活,很多人都会与银行、保险公司、贷款机构或投资顾问打交道。一旦发生纠纷,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只能上法院了吗? 事实上,在大量澳洲金融纠纷中,上法院并不是唯一、也往往不是最优解。对于普通消费者和小型企业来说,澳洲有一个免费、独立、专门处理金融纠纷的官方平台,可以在不打官司的情况下,协助解决问题——这就是 Australian Financial Complaints Authority(简称 AFCA)。 什么是 AFCA?为什么它值得被认真考虑? AFCA 是澳洲全国统一的金融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受理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 它的最大特点在于:不需要上法院、不收投诉费用、流程相对高效。 与传统诉讼相比,AFCA 的优势非常明显。如果选择法院途径,案件往往需要一年甚至更久才能有结果,律师费、专家费等成本也可能高达六位数。 而在 AFCA,大多数案件通常在三到六个月内就能推进到实质性阶段,程序也更为简化,对于希望省钱打官司、尽快解决问题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选择。正因如此,AFCA 在澳洲生活维权领域中,被视为一个对消费者相当友好的制度设计。 哪些纠纷可以向 AFCA 投诉? 并非所有纠纷都能交由 AFCA 处理。原则上,投诉内容必须与金融服务或金融产品有关,同时,被投诉的机构必须是 AFCA 的注册会员(绝大多数银行、保险公司和大型金融机构都符合这一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AF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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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公司注销(Deregistration)前,你必须知道的六大条件

在澳洲经营公司,不论是个体企业还是小型有限公司(Pty Ltd),一旦公司停止营运,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直接撤销注册(deregister)”。 但你知道吗?如果没有满足法定条件就贸然申请注销,不仅可能被拒绝,还可能触犯刑责!   一、真实案例:虚假声明导致刑事责任 最近在墨尔本,我们一位企业董事,因为在递交公司注销申请(Form 6010)时作出虚假声明,被澳洲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起诉。 他在表格中声明“公司没有债务”,但实际上该公司还欠澳洲税务局约 58,000 澳元、欠租金 14,000 澳元。 最终,这名董事被控违反《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第 1308(1) 条 —— 明知虚假仍授权提交文件(knowingly authorising false or misleading statements),并被定罪。 这起案件提醒所有企业主:公司注销前的每一项声明都必须属实,否则后果严重。   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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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砍自家院子里的树?注意了,罚款可不止“买把锯”那么简单!

一、为什么“自家院子”也可能不能随便砍树? 在澳洲,尤其在墨尔本及维州,各地方政府(Council)对私人土地上的树木保护十分严格。即便是自己院子里的树,如果属于“保护树木”范畴、或树木砍伐需要许可,却未经许可砍伐,就可能遭遇罚款、赔偿、补种等法律风险。很多华人新移民可能觉得:“是我自己院子,想砍就砍”—— 但事实并非如此。理解“树的地位”与“许可流程”是非常必要的法律和合规环节。 二、2025年开始,维州关于树木保护的主要法律及政策更新 1. 新增 Clause 52.37 —— Canopy Trees 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维州引入了 Amendment VC289,在所有住宅地块的规划方案中加入了 Clause 52.37 (Canopy Trees)。该条款要求在特定情况下,移除、破坏或大幅修剪“冠盖树(Canopy tree)”必须获得规划许可(planning permit)。 “冠盖树”定义包括:高度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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