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维多利亚州,涉及刑事案件时,擅自与对方“私了”不仅不被鼓励,反而可能构成严重犯罪。根据维州法律,在司法程序进行期间试图以金钱、利诱或其他方式影响案件进程,有可能触犯“妨碍司法公正”(Perverting the Course of Justice)这一罪名,最高可判处25年监禁。 常见的“私了”情形有哪些? 在实际案例中,常见的“私了”情形包括: 受害方接受金钱赔偿并表示不再出庭作证; 涉案一方试图通过中间人联络对方,请求其撤销指控或更改证词; 主动提出补偿以换取对方不报警或不配合警方调查; 双方签订“私了协议”,希望避免正式司法程序。 尽管这些行为在某些文化背景下被视为“和平解决”,但在澳大利亚刑事体系中,这类做法极有可能构成对司法程序的干预。 维州法律对“妨碍司法公正”的界定 任何人若故意妨碍、干预或扭曲司法程序,包括使他人撤销证词、提供虚假信息、销毁证据或影响他人出庭的决定,均可能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罪。 这是普通法下的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25年监禁。 即使行为人没有明确的威胁或暴力行为,仅仅在明知案件已立案的前提下提出“私下解决”,也足以被视为企图影响司法程序。 实际案例:民转刑的法律风险 一名当事人在打架事件中成为被告,案件已经由警方立案处理。其后,该当事人派人与受害者沟通,希望通过赔偿金让对方撤销指控或更改口供。受害者未接受赔偿,反而将相关录音提交警方。最终,这名被告不仅面临原本的Assault(袭击)指控,还被追加了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案件性质也因此升级,从可能罚款的轻罪,转为必须庭审、甚至面临监禁的重罪。 “想私了”也会留下证据 许多当事人以为只要不是书面合同,“口头私下谈判”不构成风险。但在现代通讯手段下,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都可作为证据,证明行为人有“私了”意图。 重要的是:法律评判的标准,不是你“是否威胁对方”,而是你是否试图影响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如果你真的希望与对方达成和解,必须通过律师进行合法协商,并在不违反检控原则的前提下,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采纳调解意见。刑事司法体系并不排斥和解,但前提是:不能私下干预司法流程。 总结:民事可以谈,刑事别乱搞 在维州,民事纠纷在适当程序下可以协商解决,而刑事案件一旦进入警察调查或法院程序,当事人之间擅自“私了”极易构成违法。对于许多华人社区来说,这种“习惯性私了”的做法,在澳洲可能产生极为严重的后果。 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刑事指控,务必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不要自行“谈判”、不要留下任何“意图私了”的证据,更不要以为“赔点钱”就能摆平所有问题。 如果您正在寻找经验丰富的墨尔本刑事律师,欢迎咨询Fumens律师行。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可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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