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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0, 2025
近期,澳洲税务局(ATO)正在集中发出大量DPN(Director Penalty Notice)董事罚款通知,我们律所已接到多起相关紧急咨询。有公司董事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面临巨额税务责任,甚至可能危及个人资产。 作为澳洲公司董事,若收到DPN而不及时应对,你个人将可能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甚至面临破产风险。本文将全面解析DPN的法律含义、解除责任的方式,以及个人破产的严重后果,帮助你冷静应对、避免最坏局面。 什么是 DPN(董事罚款通知)? DPN,全称为 Director Penalty Notice,是澳洲税务局发出的正式法律通知,用于追究公司董事对未缴税款的个人法律责任。 DPN通常针对公司以下两类未缴税款: PAYG(工资预扣税) Superannuation(雇主应缴养老金) 一旦收到 DPN,董事只有 21天 的时间作出应对,逾期未行动,将自动对该税务债务承担个人责任。这意味着即使公司没有资金清偿债务,税局也可以直接向董事个人追讨。 如何解除董事的个人责任? 收到 DPN 后,董事有两种方式可以解除个人责任,必须在21天内完成任一方式: 1.公司偿还税款 确保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所欠税款(包括工资税、养老金)全部清偿 2.进入正式破产程序 公司进入破产管理,包括: 任命清算人(Liquidator),或 任命自愿管理员(Voluntary Administrator) ❌ 如果未采取任何行动,后果非常严重: 董事个人将对税务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如果个人资产和收入无法偿还这笔债务,最终可能被迫申请个人破产 个人破产的法律后果 一旦进入破产程序,董事将面临以下限制和法律义务: 由破产管理人(Trustee)接管个人财务 所有非生活必需的资产将被清算 部分资产将被变卖偿债 包括第二套房产、投资资产、高价值车辆等 收入门槛控制 破产期间若收入超过规定额度(2025财年为 $72,117.30),超出部分需交由信托人管理 出境受限 所有海外旅行需取得信托人书面许可,否则不得离境 禁止用他人名义经营公司 不能担任董事或注册企业 破产信息永久公开记录 破产记录将进入国家个人破产登记系统(NPII),影响今后贷款、购房、申请信用卡等信用行为 不要等到破产边缘才求助律师 许多董事直到资产被冻结、收到法院文件,才寻求法律帮助,此时选择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事实上,只要在 DPN 发出后的21天内及时处理,许多风险都是可以有效控制的。 结语|及时应对DPN,保护个人资产不容拖延 富文律师行提供中英双语法律服务,帮助公司董事及时应对DPN及税务风险。 如果您是澳洲公司的董事,近期收到了ATO发出的DPN(董事罚款通知),请务必引起重视。拖延不处理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甚至波及个人财产与信用记录。 富文律师行提供中英双语法律服务,可协助您全面分析风险、制定合法可行的应对方案,无论是还款协商、公司清算、还是个人资产保护,我们都具备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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