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许多伴侣在决定分居的第一时间,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财产怎么分,而是:谁有权继续留在家中居住?
尤其是当房产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时,另一方往往会感到不安或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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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房主,是不是必须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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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搬了,是不是就失去了离婚财产分割的资格?
本文将由专业澳洲离婚律师角度出发,为您梳理维州家庭法下对“居住权”的判断逻辑,帮助您做出明智选择。
房产在谁名下 ≠ 谁有居住权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在澳洲,尤其是在维州家庭法框架下,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意味着对方必须立即搬出。
只要双方处于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de facto relationship),即使房屋是个人名下财产,也可能被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
这意味着另一方对这套房产也可能拥有权益,而居住权不取决于产权登记人的名字。
因此,在分居初期,不必急于搬离住所。在未进行完整的澳洲律师咨询、明确自身权利前,仓促搬离可能会在后续的财产分割或抚养安排中处于不利位置。
法院如何判断“谁可以留下”?
维州法院在处理此类居住安排时,通常会综合以下几个因素:
1. 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或安全风险
若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或安全隐患,法院可签发家庭暴力干预令(IVO),限制该方返回住所。
在任何情况下,法院都以保障家庭成员的安全为优先考量。
2. 谁是主要照顾子女的一方
如果其中一方承担主要育儿责任,法院更可能支持该方继续住在原居所,以保持孩子的生活稳定。
3. 经济状况与住房依赖度
若一方暂时无力负担租房费用、收入较低或经济依赖度较高,法院可能会出于公平考虑,允许其继续居住在房屋中。
👉 这些判断标准表明:是否拥有产权,并不是法院考量居住权的唯一依据。
搬出去是否等于“放弃房产权益”?
很多人担心:一旦搬离,就等于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利。
答案是:不一定。
在澳洲家庭法中,法院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会从整体财产结构和公平合理分配原则出发进行评估,而非仅以是否居住作为唯一参考。
不过,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搬离者因失去对家庭资产和财务的掌控权,后续在协商和维权中处于被动局面。
因此,我们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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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前先寻求专业的墨尔本律师咨询,确保知情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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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因情绪冲动做出长期影响生活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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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在涉及未成年子女与重大财产时,更应多做准备、考虑多步方案
华人律师温馨提醒
作为经验丰富的墨尔本律师团队,我们提醒华人客户:
“你住在哪里”不只是法律权利问题,更关乎你的人身安全、生活尊严与未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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