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媒体报道某些澳洲饮食界知名商家支付其员工的工资少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从而被澳洲Fair Work Ombudsman澳洲公平工作委员(FWO)告上法庭。 01 案例 – 悉尼JOYS CHILD幼儿园 在 2020年8月19日,FWO发布了他们已对JOYS CHILD幼儿园和其主要负责人处以 $30,240澳币的罚款,原因是幼儿园没有按照FWO开出的“COMPLIANCE NOTICE 合规通知书” 支付$54,752澳币 工资给两位名为“义工”但实质上是员工的儿童保育员。FWO的调查员发现从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之间,这两位“义工”其实是在极少的监督下能有效的完成他们的工作,所以他们算是员工并且应该得到报酬。 注意 罚款里面的$25,200是针对幼儿园的公司主体,而$5,040则是针对公司负责人个人的罚款。 02 案例 – 悉尼及墨尔本DIN TAI FUNG餐馆 在 2020年8月20日, FWO紧接着发布它在联邦法院对三家台湾知名餐馆的经营者起诉的消息,指称经营者(涉及2家公司)为弱势群体工人支付了低薪并对FWO的监察员提供使用了关于工时和工资的虚假文件。同时被起诉的还有餐馆经营者公司的前董事以及其人事部经理。FWO指控这两家公司共少付了17名员工$157,025的工资。这些员工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员和餐厅经理。大多数是来自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签证持有人,主要持有学生或雇主担保的签证。指控里也写到,公司也没有支付员工周末和公共假日额外工资补贴。这一系列的行为严重违反了2009年《公平工作法》。此案将于2020年9月28日在悉尼联邦法院举行听证会。 澳洲雇佣工资的法律依据 在澳洲,雇主必须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可以受以下任何一种文件约束: Employment Agre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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