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尔本买生意时,很多买家都会遇到类似情况:中介表示已经有其他买家出价,催促尽快签合同、付定金。买家一着急签了生意买卖合同,事后才发现财务数据、租约、营业额、牌照或交割条件存在问题。
那么,在维州买生意签了合同后,买家还能不能退出合同?已经支付的定金还能不能拿回来?
答案并不是简单的“能”或“不能”,而是要看合同版本、合同条款、冷静期安排,以及卖家是否依法提供了应提供的披露文件。
一、先看签的是哪一种生意买卖合同
在维州,常见的生意买卖合同大致有两类。
第一类是律师常用的 LIV 版本,也就是 Law Institute of Victoria 相关的生意买卖合同模板。这类合同通常更偏向正式交易文件,是否可以退出,要重点看合同里有没有明确的冷静期、前提条件或终止条款。
第二类是中介较常使用的 Form 3 版本,也就是维州消费者事务局提供的生意买卖合同模板。这类合同在实践中较常见,部分版本中会包含 3 个工作日的冷静期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维州的生意买卖并不像住宅房产买卖一样,天然就一定有法定冷静期。也就是说,买家不能简单认为“签了合同后一定还有几天可以反悔”。买生意有没有冷静期,关键还是要回到合同本身,看合同里到底是怎么写的。
二、合同里有没有冷静期或退出条件
即使合同已经签了,也不代表买家完全没有退出空间。很多时候,真正决定买家能不能退出的,是合同中是否写入了明确的前提条件。
常见的前提条件包括:
- 贷款是否获批;
- 房东是否同意转让租约;
- 相关牌照是否能够转让或重新申请;
- 试店期营业额是否达到约定标准;
- 卖家是否按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文件;
- 其他双方事先谈好的特殊条件。
例如,买家购买餐饮、酒吧、便利店或其他门店类生意时,租约往往是核心问题。如果房东不同意把租约转给买家,或者要求买家承担买家无法接受的个人担保、租金调整或其他条件,那么交易可能无法顺利完成。
再比如,有些合同会约定试店期。如果试店期间发现实际营业额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买家可能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提出退出。
因此,签合同前最重要的不是“赶紧抢下来”,而是先确认退出条件有没有写进合同。很多买家出问题,不是因为没有发现风险,而是因为发现风险时,合同里已经没有给自己留下退路。
三、Section 52 Statement 是否已经提供
在维州小生意买卖中,Section 52 Statement 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它通常用于披露生意的基本情况和财务表现,帮助买家判断这个生意是否值得购买。
一般来说,如果出售的是维州小生意,并且商誉、设备、装修等相关价格在 45 万澳元或以下,卖家通常需要提供 Section 52 Statement。
如果卖家没有在买家签合同或支付定金前提供 Section 52 Statement,或者提供的文件存在缺失、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买家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有权终止合同。
这类权利通常需要在签署合同后的 3 个月内行使,并且必须在交割前采取行动。买家一般也需要以书面方式通知卖家,明确表示要终止合同。
这也是很多买家容易忽略的一点:Section 52 Statement 不只是普通资料文件,它可能直接影响买家是否有机会退出合同、要回定金。
四、房东是否同意租约转让
买生意时,很多买家只关注营业额和价格,却忽略了租约。
对于咖啡店、餐厅、零售店、美容店、便利店等门店生意来说,租约往往决定了这个生意能不能继续经营。如果买家不能顺利接手租约,即使买卖合同已经签了,交易也可能出现重大障碍。
常见问题包括:
- 房东不同意转让租约;
- 房东要求买家重新签订更苛刻的租约;
- 原租约即将到期,续租没有保障;
- 租金、outgoings 或装修义务超出买家预期;
- 买家需要提供个人担保或银行担保。
如果合同中已经将“房东同意租约转让”写成前提条件,而房东最终不同意,那么买家可能有机会依据合同退出。相反,如果合同没有写清楚,买家后续想退出就会困难很多。
五、定金能不能拿回来,要看退出依据是否成立
很多买家最关心的问题是:如果我不想买了,定金还能不能退?
这要看买家退出合同的理由是否有合同或法律依据。
如果合同里有冷静期,而买家在冷静期内按要求发出书面通知,定金通常有机会退回。
如果合同里有贷款、租约、牌照、试店期等前提条件,而相关条件没有满足,买家也可能有机会退出并要求退回定金。
如果卖家没有依法提供 Section 52 Statement,或者文件存在严重问题,买家在符合时间和程序要求的情况下,也可能有机会终止合同。
但如果买家只是因为“后悔了”“觉得买贵了”“家人不同意了”或者“后来发现市场不好”,而合同中又没有相关退出条款,那么定金就未必能顺利拿回。
六、签生意买卖合同前,买家至少要检查这三件事
在维州买生意,签合同前至少要重点检查以下三点:
第一,确认合同版本。
看清楚自己签的是 LIV 版本、Form 3 版本,还是其他定制版本。不同版本下,冷静期和条款安排可能完全不同。
第二,确认退出条件。
贷款、租约、试店期、牌照、财务审查等关键条件,最好在签署前明确写进合同。口头承诺很难替代书面条款。
第三,确认卖家文件是否完整。
尤其是 Section 52 Statement、财务资料、租约文件、设备清单、员工信息、牌照资料等,都应在签署前仔细审查。
七、不要被“已经有人出价”催着签合同
生意买卖中,中介催促签约并不少见。但对买家来说,最危险的情况就是在没有看清合同、没有查清财务、没有确认租约、没有咨询专业意见前,就匆忙签字并支付定金。
买生意不是只看表面流水,更要看合同结构、租约风险、员工责任、牌照问题、税务和交割安排。很多后续纠纷,都是从一份没有仔细审查的合同开始的。
如果你已经在墨尔本或维州其他地区签了生意买卖合同,后来发现问题,建议尽快让专业人士审查合同和相关文件。因为很多退出权利都有时间限制,拖得越久,选择空间可能越小。
如你正在考虑购买生意,或已经签署生意买卖合同后想确认能否退出、定金能否追回,欢迎联系我们,尽早审查合同和交易文件,避免在交割前后陷入更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