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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见解
近日,一些媒体报道某些澳洲饮食界知名商家支付其员工的工资少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从而被澳洲Fair Work Ombudsman澳洲公平工作委员(FWO)告上法庭。 01 案例 – 悉尼JOYS CHILD幼儿园 在 2020年8月19日,FWO发布了他们已对JOYS CHILD幼儿园和其主要负责人处以 $30,240澳币的罚款,原因是幼儿园没有按照FWO开出的“COMPLIANCE NOTICE 合规通知书” 支付$54,752澳币 工资给两位名为“义工”但实质上是员工的儿童保育员。FWO的调查员发现从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之间,这两位“义工”其实是在极少的监督下能有效的完成他们的工作,所以他们算是员工并且应该得到报酬。 注意 罚款里面的$25,200是针对幼儿园的公司主体,而$5,040则是针对公司负责人个人的罚款。 02 案例 – 悉尼及墨尔本DIN TAI FUNG餐馆 在 2020年8月20日, FWO紧接着发布它在联邦法院对三家台湾知名餐馆的经营者起诉的消息,指称经营者(涉及2家公司)为弱势群体工人支付了低薪并对FWO的监察员提供使用了关于工时和工资的虚假文件。同时被起诉的还有餐馆经营者公司的前董事以及其人事部经理。FWO指控这两家公司共少付了17名员工$157,025的工资。这些员工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员和餐厅经理。大多数是来自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签证持有人,主要持有学生或雇主担保的签证。指控里也写到,公司也没有支付员工周末和公共假日额外工资补贴。这一系列的行为严重违反了2009年《公平工作法》。此案将于2020年9月28日在悉尼联邦法院举行听证会。 澳洲雇佣工资的法律依据 在澳洲,雇主必须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可以受以下任何一种文件约束: Employment Agreement – 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合同; Modern Award – 现代裁决令,规定了在特定行业中适用的最低条款和条件; Enterprise Agreement – 特定于公司的企业协议,该协议可以推翻现代裁决令,前提是每个员工的待遇总体上比现代裁决令要好得多; National Minimum Wage Order – 公平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最低工资令,工资令规定了现代裁决令或企业协议未涵盖的雇员的最低工资。 员工的权利: 如果你怀疑雇主没有支付足够的工资 这个时候你应该立即采取行动。根据联邦 2009年《公平工作法》,员工必须在雇主少付了自己工资的这个事件之日起的6年内启动法院程序以追回少付的工资款项。 举个例子 如果雇主少付工资长达10年的时间,那么员工如果在10年之后启动法律程序,那么员工只能追溯过去6年的少付工资的款项,最开始的4年是无法追究的。 您可以尝试直接与您的现任或前任雇主解决欠薪问题。根据联邦 2009年《公平工作法》的保护条款,雇主不得因为雇员质疑其工资过低而对雇员采取任何不利行动,质疑工资是员工合法的工作场所权利。 如果索赔额少于$20,000,您可以使用联邦巡回法院或维多利亚地方法院的 “小额索赔” 管辖权。与其他法院程序相比,此过程旨在能更快的解决雇佣纠纷,并且通常不需要或不允许当事人聘用律师做代表,通过小额索赔程序不会对雇主产生任何的处罚。   如果法院裁定雇主违反了《公平工作法》的规定,法院可以下达命令,判给雇员任何损失。同时法院也可以施加利息,利息数额将由法院做出最终命令时酌情决定。 雇主的责任:雇主违反现代裁决令和/或雇佣合同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2009年《公平工作法 》第539条 Section 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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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澳大利亚边境执法局Australian Boarder Force 发出警告称,自疫情开始他们已经截获了累计近70公斤的含麻黄成分的非法中成药。 麻黄 Ephedra是制作麻黄碱 (Ephedrine) 的前体化学品, 而麻黄碱则是制造冰毒的关键成分。 澳大利亚海关对于进出口的物品有着严格的控制与规定。对进出口控制规定包括两种: 01 严格禁止进出口的物品 对于严格禁止的物品,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口或出口该物品。 02 限制进出口的物品 对于限制的物品你需要在进出口前获得书面的批准(Import or Export Permit)。 问:如何知道自己进口的物品被海关截获? 答:截获物品通知单 (Seizure Notice) 如果你的物品属于严格禁止物品或者限制物品并被海关截获,您将会收到一张截获物品通知单 (如图下) 收到海关截获通知后 根据澳大利亚海关法Customs Act 1901第205B条: 1. 以下几种情况,您可以在收到截获物品通知单以后,向澳大利亚边境执法局提交申请表格B144来申请取回截获物品: 如您已获得批文进出口被截获的物品; 如果你认为截获物品通知单有误; 如果您同时还收到了海关的违禁和罚款通知单,并且您已经支付了罚款,那这个时候您是不能申请 退回被截获的物品,那么物品将被没收并且销毁。除非违禁和罚款通知单有误,并且被撤销,您才能在 30天内申请 取回截获物品。如果你没有申请,那么被截获的物品将被没收并销毁。 如果您在澳洲境外收到了截获物品通知单,您需要先书面指定一名在澳洲的代理,并由代理帮您处理退回申请或其他相关法律事项。没有澳洲代理是不可以申请退回被截获的物品。 2. 如果海关在截获通知单下发的30天内没有收到申请表,物品将会被政府没收。所以如果你收到截获通知单之后什么都不做,那么被截获的物品将被没收并销毁。 额外知识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您提交了B144表格申请取回截获物品,也不意味着你的物品一定能够取回。 如果您启动了申报程序,但最终未能提供得到相关进出口许可证,而海关又认为他们截获您的物品是有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您又坚持您的申报申请,那么海关则会启动法律程序,所以有可能会将您告上法庭,而您则可能将要承担高额的法律费用去应诉。 进出口违禁品的法律风险 在澳洲,进出口严格禁止的物品是触犯法律的,最高刑罚可达10年。在澳大利亚海关禁止进口条例Customs (Prohibited Imports) Regulations 1956的附录4(Schedule 4)违禁药品清单中,明确列出麻黄碱和麻黄碱前体化学品麻黄都算是违禁药品,是明令禁止入境澳洲的,很少的量就已经达到触犯法律的地步。根据澳大利亚海关法Customs Act 1901第233BAA里的第4条,非法进口麻黄或麻黄碱,达到仅仅25克,如果被定罪,最高量刑会达到5年监禁。 在中国,有很多常见的中成药都含有麻黄成分,比如像小儿清肺化痰颗粒、复方枇杷叶膏、感冒疏风颗粒等等。如果没有查看药品成分就贸然从中国邮寄至澳洲,或者坐飞机入境时随身携带,您的药品都很有可能会被海关截获。多数情况下您的药品将被销毁,如果进口的量大更可能会面临严峻的法律风险。 个人用药进口制度 Personal Importation Scheme 根据澳洲的个人用药进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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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全球经济受到了疫情的严重冲击每况愈下,很多债务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其个人财务状况濒临破产。在澳洲,如果债务人出现无法还债的情况,那么债务人可以向澳大利亚金融安全局(AFSA)提出自愿申请破产。然而,破产并不完全是债务人的避风港,虽然破产可以让债务人短暂地躲避来自债权人的压力,但是同时也会为债务人带来一些不可逆的后果。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下在澳洲申请个人破产后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01 + 破产记录永久保留在全国个人破产案索引(NPII) 首先,只有在澳大利亚居住或者经商的人在可以向AFSA申请破产,其他人无法在澳洲申请破产。破产的期限通常是三年零一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破产人的名字会永久地被列入全国个人破产案索引(NPII)。这是一个公共电子记录系统,任何人包括银行、房东和雇主都可以上网查看这个索引的记录。所以破产的记录往往会跟随破产人一辈子,即使破产人偿还了所有的债务,解除了破产的状态,但这个破产记录还是会被 永久保留 。 另外,申请破产还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记录(Credit Report)。个人破产在信用记录上保留的时间是下面两个时间点最晚的那一个: 从破产那天起的五年;或者 从破产结束那天起的两年。 这可能意味着破产人在申请破产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其个人信用都会受到影响,这也会非常不利于破产人寻找工作或者进行其他的商业活动。 + 02 破产受托人 Bankruptcy Trustee 在申请自愿破产之后,该破产案将会由指定的受托人管理。受托人可以由债务人指定或者由AFSA安排。在某些情况下,你的受托人可以将三年破产期限延长至五年或八年。为了向债权人还债,受托人在处理破产案件时会变卖债务人的部分资产,收取债务人超过法定限额的那部分收入,调查债务人的财务情况并收取债务人在破产前因考虑不周而转移到他人名下的财产或债务人在破产期间收受的财产。这意味着债务人的大部分资产在申请破产之后将会被受到控制。受托人通常也会从其收回的资产或收入中收取破产管理费。 03 申请破产者仅能保留部分资产 正如上文中提到的,受托人为了向债权人还债,需要变卖债务人的大部分资产,而债务人仅可以保留那些法律允许的小部分资产。一般情况下,破产人仅可以保留其普通的家庭生活用品、用于谋生的工具和车辆等,但这些物品都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一定价值。除了债务人可以保留的资产外, 受托人将变卖任何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股票投资、继承所得的遗产等, 即使这些资产是在海外或在他人手里也要变卖。破产人不得隐瞒、转移或处置在澳大利亚境内外的任何财产,否则可能会受到刑事起诉。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个人破产从法律上来讲就只是破产人一个人的事,并不会牵扯到家中其他人。如果破产人拥有属于与配偶的联名账户,那其中一半的资金会自动被认为是配偶的资产,破产托管人无权动用。如果债务人与他人共同拥有某宗资产比如共有房屋, 受托人则可以变卖债务人所拥有的份额。 另外,债务人的受托人将调查债务人破产前五年所拥有的资产。如果受托人发现债务人已把资产赠与他人或者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出售了资产, 那么受托人可以收回这宗资产, 或收取该宗资产的实际价值与债务人出售资产所得金额之间的差额。受托人还可以收回那些为了故意躲避债权人而被转让的资产。 04 收入及工作受到影响 破产人的收入、就业或生意也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你的收入超过规定的限额,受托人会将超出的部分收入用来还债。破产人有义务在找到新工作、换工作、涨或者降工资的情况下通知破产受托人。 同时,你也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公司管理的相关职位。在某些特定的行业(如建筑商、房地产商、会计师、律师和税务代理等),相关的管制机构会限制或禁止您继续从事该专业或行业的活动。你更不能担任某些公共职务(例如参议院或者国会议员)。 除此之外,如果你利用其它生意名称从事商贸活动, 那么你必须把自己已经破产的事实告诉与其交易的所有人, 否则可能会受到刑事起诉。 05 信贷服务及个人行动被限制 破产之后,您会很难借钱和赊购。一些银行可能限制甚至不允许您操作账户。同时您将会被要求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告知涉及方您已经破产: 获得的信贷额达到或超过AU$3,000  进入了任何分期付款购买协议或任何租用或出租合同高达或超过AU$3,000的物品 通过汇票、支票或本票来获取价值达到或超过AU$3,000的商品或服务 允诺支付AU$3,000及以上金额以获取同值的商品和服务 允诺提供商品或服务以获得AU$3,000及以上金额的付款 如果在这些情况下你没有透露自己破产的事实,你甚至可能会受到刑事起诉。 小提醒 除此之外,在生活中你可能会需要支付更多的押金来用于租房、接通水电煤及电话服务。在你购买保险时也可能会因为你的破产或信用问题而遇到困难。而且在没有受托人书面许可的情况下,破产人将无法赴海外旅行,同时破产人还可能被要求将护照上交给受托人管理。 这些条条框框将会对破产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的不便。 06 债务仅部分免除  申请破产之后,一部分的无担保债务(如信用卡、个人贷款、商店购物卡等) 可以免除。然而,对于有些债务 (如诈骗所产生的债务、罚款、事故赔偿、助学贷款和子女抚养债务等),破产人必须继续偿还。如果某宗债务有资产作为抵押 (如用房屋或汽车等抵押贷款) 而债务人不继续还款,那么该债权人可以收回和变卖该资产。 结语 个人破产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件,会给破产人带来许多严重的后果,虽然在破产期限结束之后可以解除破产的状态,但是这个破产的记录会被永久保存在NPII。同时,破产的条件有法律约束力,如不遵守,可能要承担更严重的后果例如刑事起诉。所以,在申请破产之前,你需要完全知晓处理失控债务的可选办法以及破产将带来的义务和后果。与你的债权人进行磋商往往是更可取的选择,破产更应当是一种别无他法时候的选择。我们强烈建议濒临破产的债务人在申请破产之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免在破产之后给你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长按二维码联系我们客服 免责声明 此文章只是作为一般性信息的参考并不适用于阅读者的个案。阅读者不应在没有咨询任何澳洲持牌律师的建议之下, 依赖本文信息而做出任何的法律决定。富文律师行在此声明,参考此文章的阅读者并不构成委托人关系,所以富文律师行也不承担任何因依赖本文而导致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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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维州四级封城,大部分的“维民”都被强制规定在家办公。由于很多公司都没有在家办公的经历,因此 问题接踵而来。身为老板的,觉得团队工作效率降低,又担心上班时间找不到人;然而员工们都在抱怨上下班没了界限,比平常在办公室上班更累。但不可否认,在家办公或任何远程工作的办公模式多少都给雇主增加了一些法律风险。 在家工作 Work From Home 的 Work Health & Safety(WHS)风险 因每位员工“在家办公场所”的环境不一样,所以会导致员工健康或安全的不可控风险相比在办公室里来的高。所以雇主也应采取一些措施把该风险减低,但是建议各位雇主在实施某项措施之前,请先与员工商议。同时,雇主有义务监督现有的措施,以确保该措施不会造成其他方面的风险。  ➡ 雇主的义务 员工在家/远程办公时,雇主在WHS上需考虑的事项如: 身上有旧伤的员工需要特别注意; 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沟通频率和方式; 员工的工作计划,工作量,活动和工作时间管理; 员工的工作环境如:桌子,椅子,电脑等摆放是否正确; 员工的工作习惯和体育锻炼; 员工的心理健康和福祉,以及; 员工的其他责任,如: 员工是否需要督促孩子们的在线学习或其他顾家的责任。 雇主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协助与管理员工在家/远程办公面临的风险。 ➡ 员工的义务 除了雇主有义务之外,员工也应自己注意在家办公的环境,尽量减少在家办公的健康与安全风险,如员工应该: 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与了解如何安全与正确的完成工作; 根据雇主提供的指示,正确地使用工作设备; 保持安全的工作环境,如在指定的工作区域内,员工可能需要移动家具以确保可以舒适的出入,确保有充足的光线,通风的空间,与避免有任何锋利的表面或减少绊倒的危险; 管理好家中安全系统,如维护电气设备,安装和维护烟雾报警器 ; 如果有任何的有关风险或潜在风险和有危害的可能,请及时通知雇主; 在有任何会影响在家工作的健康和安全性的变化,及时汇报于雇主。 如何降低在家办公的风险 雇主与员工应及时沟通,致力完成以下几点: 员工足够了解如何设立一个安全的家庭办公环境。 例子:从健康的方面考虑,员工也应该避免长时间坐在工作的地方 (长时间维持坐姿); 任何必要的工作设备,雇主都应允许员工借带回家; 员工除了需遵守平常常规的工作场所政策和程序外,也应遵守雇主在这期间制定在家办公的规定,并自我评估,提交报告; 雇主与员工应定期沟通; 雇主应该给员工提供有关心理健康和福祉服务的信息和支持; 雇主应该安排一名专员负责与员工就在家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和理解。如果员工有任何疑问或顾虑的话也应该及早跟雇主沟通; 为了确保员工有一个符合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工作环境下,雇主可以要求检查员工的家庭工作环境。这可以通过虚拟方式(例如照片或视频)来实现,从而无需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对于一些特殊行业,雇主如有必要可以聘请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专业人士来协助评估员工在家办公的风险。 员工在家办公的心理健康  Mental Health 在这段被新冠疫情影响的期间,由于很多公司都没经历过在家办公,可能有些员工身心健康也因此受影响。 雇主在WHS的职责不仅仅是针对员工的身体健康,同时,也需照顾员工的心理健康。这意味着雇主必须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量减少会导致员工心理问题的风险。 在家办公可能会给员工带来与在平常工作的环境里更多的心理问题。 社会心理危害是指因工作上的安排或公司管理中,给员工心理带来的压力或感觉。 员工在心理健康上的社会心理危害包括: 员工之间容易感觉到隔阂; 与在办公室工作相比,员工可能更容易有疏离感,因为从上级所得到的的支持可能比较少或较为困难; 工作需求的变化,如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多少都会给某些员工增加了一些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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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转楼花? 转楼花其实就是 NOMINATION 提名转让 的通俗语。换句话说,一个物业买卖合同原来的买家因自身的任何原因,如资金紧张,改变注意或者想增加/减少/更换一个买家时,在物业交割前通过提名转让 NOMINATION 的形式把自己的合约义务转给了另外一个买家或者增加/减少/更换另一位买家。 虽然买家义务转了,但是合约的内容是不改变的,比如合约签订日期,价钱,交割日期等等,所有的条款都是与原合同是一样的。 转楼花 · 优势 1. 合同的签订日期不变 如果您通过提名转让接手了一份2016年签署的合约,那么大部分情况来说,您可以享受的任何跟房产有关的福利都是按照2016年的合约签订日期来计算的。 关于维州楼花印花税减免的时间点是2017年的7月1日,在这个日期前签署的楼花合约(在签署的时候没有开始动工的楼花项目),不管房产的用途是自住房还是投资房,都是能享有印花税减免的。但是在2017年7月1日和之后签署的楼花合约,就只有自住房的买家才能享受印花税的减免了。 这里提一下,印花税减免不是完全的不需要支付印花税,印花税是按照这个楼花物业的地价来计算的。 举个例子 如果一个二手房合同价是60万,那么印花税是按照60万来计算的,但是对于楼花的项目,如果您的资质是符合楼花印花税减免政策的话,那么您的印花税是按照楼花合同价里面的土地价值来计算的。同时,这个计算也需看原买家签署合同的时候,楼盘的施工进度来定,如果在签署合约的时候建筑已经基本完成,那么印花税减免的部分是很少的。如果是房地套餐的楼花,也就是先买地,然后再盖房,那您需要支付的印花税是按照存土地价格来计算的。 2. 物业合同价格不变 如果原买家是在2016年签署的购房合同,当时的价格是 $600,000 但是如果同样的房产放到2019年来卖,价钱上可能会比2016来的要贵。这种例子通常会发生在买空地的时候,购买空地的合约也可以进行提名转让的。 举个例子 一个楼盘里的同一块空地在2016年卖的是30万澳币,但是2019年,这块空地的售价可能比2016年的合同贵了5万澳币。但是由于您是以提名方式接手 2016 年原买家签署的 30 万合同,那么您就能以同价接手这块空地。 3. 比较临近物业交割时间 其实有很多楼花买家在前期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心里可能都会害怕楼盘是否能顺利盖起来,但是如果接楼花的话您,可以选择在楼盘开始施工之后再寻找有要转让的原合同买家,这样子您就可以少等几年入住时间。 转楼花· 劣势/风险 转楼花其实对新买家来说风险比直接签署一个合约来的要高,但是只要您的律师能把关好,其实转楼花的好处还是挺多的。 1. 10% 的首付定金的安全性 转楼花原买家支付的10%的定金的安全性是我们的首要考虑,到底原买家支付的是现金CASH的定金,还是银行担保BANK GUARANTEE呢? 举个例子 如果转楼花的时候,您以为原买家肯定是支付了CASH的定金,但是其实原买家是给的银行担保,那么就有可能遇到一个状况,就是您退了10%的定金给原买家,然后交割的时候发现原买家其实是给的银行担保,开发商这个时候就会要求您支付全款的,因为银行担保是不能当现金使用的。 2. 新买家有可能错失楼盘关键信息 做为新买家,您有可能不知道从原合同买家签合同开始到转名给您的那天,中间发生了什么。因为转楼花,您做为新买家如果原合同的买家不披露,那么您通常可以审核的就只有原合同,如果当中开发商在签订合约之后跟原买家的律师过沟通过一些物业的更改,那么您做为新买家是很难第一时间知道。 举个例子 一个楼花,合约上写的面积是60平方,在您签署提名文件之前,开发商曾经通知原买家律师公寓变小了,新买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还是接了原合同,那么在验房之时才发现面积小了,那就太晚了。 提醒 所以我们在这里提醒大家,在签署提名文件之前,必须确认原买家签署合同日期后至签署提名文件之间,这个物业是否有其他的改动。 3. 比较容易出现纠纷 新买家应该先确认原买家之前支付了多少定金,是5%还是10%。新买家最好拿到开发商的律师确认后再支付定金。如果原买家之前只支付了5%的定金,但是新买家在没核实之下把10%的定金给了原买家,那么很容易出现纠纷。 或者如果原买家在原始合约已经违约了,那么有可能定金已经被开发商没收同时已经产生了违约金,如果新的买家在没谈清楚就接手后,是需要支付原合同买家违约所导致的罚款利息和其它费用,如律师费等等。 额外知识 新买家的10%要什么时候付,付给谁? 我们通常觉得最安全的当然是定金到交割的时候再退给原买家的,但是大部分原买家都不会同意这个条件的。 所以我们建议是在开发商正式同意了这个转楼花和确认定金安全了之后,才可以把10%退给原买家,如果中介要求10%退给中介,那最好是有原买家的律师书面确认可以退给中介,方可退给中介。 另外,我们非常不建议新买家私自把定金退还给原买家,这样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建议定金的退款,还是通过律师或者中介。 新买家是否需要合同原件进行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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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 州 政 策 2020年7月24日,维多利亚财政局终于颁布了HomeBuilder 补贴的细则,所以今天我们就与大家分享一些我们律所对细则的解读。 1. HomeBuilder 的申请标准是什么? 申请人的要求: 您是年满18岁的自然人(不能是公司或信托); 申请人的名字必须在产权证上; 必须是用于自住房的业主; HomeBuilder 自住房 的定义是: ●  房子不是用于投资用途; ●  必须自住至少6个月,而自住的开始日期是从以下其中一个时间点开始计算: 建筑完工以后; 或 装修完成以后; 或 交割后 ●   如果申请人是澳大利亚国防军永久部队的成员,并且在符合条件的房屋建筑合同签订之日就被登记为维多利亚州选民名册,则该申请人可免除居住要求,但是需要递交申请。 – 点击查看:自住房定义 在申请HomeBuilder的时候,每一位申请人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 Australian Citizen; 如果您是新建房,推倒重建或进行重大装修,您必须在签署合约的时候已经拥有这块土地; 您符合收入上限; 如何评估收入? 收入上限将根据您的应税收入以及 2018-19 或是 2019-20 的纳税申报单, HomeBuilder补贴受限于以下两个收入上限: 个人 夫妇 个人申请人每年不超过$125,000 一对夫妇每年不超过 $200,000 – 点击查看:收入评估方式 申请人不能在其它州或者用其它房子获得过HomeBuilder补贴。 2. 建筑/购买物业合约的标准 建筑/购买物业合约签署日期 您在 2020年6月4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 之间签订一份建筑/购买物业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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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澳洲多个城市都被列为全球最宜居城市,而凭借着其居住环境,教育水平,医疗与社会等福利条件,吸引了大批移民与投资者,因此也产生了很多我们称之为国际婚姻的情况。 举个例子: 老公在中国经商,而老婆带着孩子在澳洲上学,因两夫妻聚少离多,形成了最常见的异地恋例子。随着两国生活节奏的差异,两人沟通也逐渐变少了,恋人感情淡去,最后步入离婚。 所以我们今天分享的是 “当在面临离婚时,如何决定在中国还是澳洲进行离婚,分割财产和小孩抚养权的问题”。 // 在哪离婚呢? ///  疑问 首先,在做选择之前,应先咨询澳洲持牌律师以及中国持牌律师,然后分别向两国的律师提问以下问题: 01 办理离婚的周期  (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 澳洲 中国 澳洲需要证明分居12个月后才可以申请离婚 中国只有30天的冷静期 结论:如果着急离婚的您,首选是中国 02 财产分割的方式 澳洲 中国 澳洲是“无过错” 婚姻系统,所以另一方虽有过错,但这个不会是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的考量。 在中国,如果婚姻一方有过错,如:家暴,同居和重婚,那么另一方是可以拿到赔偿的。 提醒: 中国是不会把婚前财产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在澳洲,婚前财产是有可能被算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这里要考虑清楚; 03 两国冻结财产的难易程度 04 两国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规 05 诉讼费用的区别 06 这两个国家对于外国的法庭命令,执行的难度是如何的。 在澳洲离婚的前提条件: A 项条件:其中一方 出生于澳洲/通过领取入籍证的澳洲公民; 或 过去的12个月(至少)合法居住于澳洲,并且有意继续在澳洲居住的人士; 和 B 项条件 –  两人已分居12个月01天 想要在澳洲申请离婚,您必须符合A项条件的其中一项 和 B 项条件。如上述条件已满足,您可以选择单方面或共同申请。费用和程序来说,共同申请肯定是首选。除此之外您还需要考虑以下: 结婚少于2年 :需要提供辅导证明 (Counselling Certificate) 同屋檐下分居 :需要提供法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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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点 2016年10月,昆州黄金海岸梦幻乐园一项水上活动发生事故,船体意外侧翻致四人死亡。为了杜绝类似的悲剧发生,在2017年10月23日,昆州政府立法把工业过失杀人罪Workplace Manslaughter 增设为一项新的刑事罪名。引以为鉴,维州也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法规,最高可以判处被告人25年的监禁,也就是说企业负责人/董事将无法把自己的责任隐藏在复杂的公司结构背后。 案例 昆州第一个工业杀人判决 昆州首例工业杀人罪在布里斯班地方法院于2020年6月11日宣判,该案子是源于2019年一名工人在汽车回收场意外死亡的事故。这位58岁的工人巴里·威利斯(Barry Willis)被另一名工人操作的反向叉车撞上导致死亡。该公司Brisbane Auto Recycling Pty Ltd及其两名董事均被刑事检控,该公司被罚款300万澳元,而该公司两名董事均被判处10个月监禁。 R v Brisbane Auto Recycling Pty Ltd & Ors  [2020] QDC 113) 维州工作场所过失杀人罪  Workplce Manslaughter (VIC) 旨在 防止工作场所的死亡,加强对雇主遵守职业健康和安全义务的威慑,并发出强烈信息,即不能容忍在工作场所置人的生命于危险之中,但是这些变化不会给责任人产生额外的责任。 也就是说,作为雇主或责任人,如果你已经履行了你的工作场所健康安全职责,或者你正在做正确的事情,你将不需要做任何改变。如果你不遵守相关的职责,那么无视工作风险而产生的后果会更加严重。 小知识 只有发生在2020年7月1日之后的死亡才适用于这一新法规。 如果是2020年7月1日之前的案件,可以被起诉吗? WorkSafe执法小组主任Gordon Cooper是这样回复是: “他们可以被起诉,但是他们不能因工作场所过失杀人罪被起诉。如果死亡发生在2020年7月1日之前,WorkSafe执法小组肯定会进行调查。WorkSafe执法小组将与WorkSafe的其它团队和维州警方合作,并最终可能与公诉办公室一起开始诉讼程序。” 工作场所过失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 被控人士是自然人,法人团体,非雇员或自愿人士 如果被控人是自然人,其违反所应付的义务的行为必须是有意识和自愿的(Consciously and voluntarily). 2. 根据OHS法案,负责人必须对受害人附有特定的义务  雇主有义务为雇员提供和维持安全、无健康风险的工作环境 雇主需监督雇员健康和工作条件的责任 雇主有责任确保除雇员以外的人士(包括访客、公众人士及其他工人)不会因业务运作而受到威胁 个体经营者有责任确保他们的工作不会对职业健康安全构成威胁 对工作场所进行管理或控制的人员有责任确保工作场所及其进出方式的安全 设计师的职责是确保工厂、用作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和结构的安全设计 制造商和供应商确保工厂或物品可以安全生产和安全使用的责任 任何人有责任不鲁莽地从事可能使另一人在工作地点有严重受伤危险的行为。 上述每项责任均要求有关的责任人 “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 履行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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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维州在昨天午夜重新回到第三阶段的封城状态。换句话说所有的酒吧、剧院、健身房、游泳池,运动馆等娱乐场所都禁止开门,而咖啡馆和餐厅也回到只能外卖的经营模式。对本来上一季度生意营业额被受打击的公司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在这逆境之下,相信大家都希望能够稳住公司生意、并且只求能够平安的渡过这段时期,所以今天我们来与大家一起探讨在经商过程中关于董事个人风险的话题。 公司的债务和义务全由公司承担,而不需董事负责? 表面上是正确的 经商分为多种形式。相比独立经营商Sole Trader 或 传统合伙人 Partnership,反而成立 公司 Company 一直都被大家视为可以最好得保护个人资产的一种经商形式。话虽如此,如果您同意担任董事的话,可能您就必须重新综合考虑个人风险和资产保护的问题。 简单而言,由于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就像是一把保护伞,保护着被委任的董事与出资的股东个人不被公司债务牵连。虽然公司可以保护董事个人资产,但是有很多不可避免的时候,董事除了签署了个人担保(董事担保)外,还会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个人资产被牵连。 以下是除了董事签署担保协议外的一些责任: 1. 员工工资预扣税 Pay As You Go (PAYG) 和 养老金保证金 Superannuation Guarantee  Charge (SGC)  作为公司董事,您是需要为公司每位员工的工资预扣税和养老金保证金做一个监督。您需要监督公司是否有按时地向税局缴纳员工工资预扣税和养老金保证金。因为一旦税局发现有税务欠款的情况下,税局一般将会要求董事个人承担这些债务。 注意:如果刚刚被任命为公司董事的您,发现了公司有漏缴上述税款,您将有30天的时间来补缴。只要在新上任30天内补缴,董事将不需要个人承担这些责任。 2. 破产交易 (Insolvent Trading) 根据法规section 588G of the Corporations Act 2001,董事是有义务阻止公司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如果董事在明知道企业已经无力偿付债务的时候,仍允许进行导致投资人或其它相关方损失的交易,在法律上将会被认为欺诈行为。若董事没有在适当的时候意识到公司无力偿债,董事则可能要个人承担民事诉讼和赔偿的责任;倘若公司涉及不诚实的违规行为,董事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小知识 如果身为董事的您,发现公司现在无法按时偿还债务了,应及时寻求律师和会计帮助。因为破产的徵兆通常都会在公司真正破产之前就已经出现,寻求建议的时间越早,则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合理的计划和反应。 3. 非法凤凰活动 (Illegal Phoenix Activity) 非法凤凰活动,顾名思意,就是浴火重生的意思,再白话一点的说,也就是董事另注册新公司以接管破产公司的业务或开展非常相似的业务。由于新公司是一个单独的法人实体,因此原公司的债务将由原公司负责,而原始公司的债权人在收不到全额付款下,原公司将会被外部接管公司来管理(externally administered),甚至清盘。 看到这里的小伙伴是不是觉得很疑惑,这样是合法的吗? 其实凤凰活动是一个较为复杂且不断被发展与改革的法律领域,所以在您考虑任何替代凤凰活动的安排之前,我所强烈建议您询找法律和会计咨询。 4. 违反董事职责 (Director’s Duties) 董事对公司负有许多重大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和适当目的真诚地行事; 谨慎行事; 不得将职位或信息用于个人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和 普通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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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 据SBS新闻近日报道,由于新冠确诊人数遭遇一波强势反弹,维州州长丹尼尔安德鲁在上周日宣布,将对返回澳洲的旅客在隔离期间进行强制的COVID-19病毒检测。且对被隔离者强制检测的次数为两次,分别在14天隔离期中的第3天和第11天进行。如果旅客拒绝配合相关的检测工作,将会被要求在原本14天强制隔离期限的基础上再增加10天以把新冠病毒的风险降到最低。原因是目前仍有约三分之一的相关人群拒绝进行检测。报道称维州有超过1万人拒绝接受病毒测试。维州卫生部长米卡科斯称,当局正在调查人们拒绝接受测试的原因,包括一些阴谋的指证。 估计大家都很惊讶吧,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拒绝检测呢? 其实类似的问题在澳洲自创的新冠信息共享软件 COVIDSafe刚刚出台的时候就引起过一阵热议。大家发现即使在这个非常时刻,很多人还是会把 个人隐私置于 社会健康安全 之上。 据悉拒绝检测的人可能是出于个人理念或是宗教信仰的原因,然而从法律角度而言,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可以从 三个主要 的方向进行讨论: 宪法中关于人权部分的内容是否赋予强制合法性; 侵权法中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  其他法律 宪法 虽然澳大利亚的宪法中没有明确写出公民享有行动的自由。不过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第12条 (以下简称公约),公民享有行动和选择居住场所的自由Liberty of movement and freedom to choose residence。 虽然该条例没有明确定义所谓的 “行动” 具体涵盖了哪些行为,但广义而言,这一项权利可以理解成包括所有一般意义上的人类行为,例如日常的衣食住行。同时,这也应该囊括“拒绝进行不符合公民个人意愿”的行为。 那么是否意味着公民进行任何行为都不应该受到限制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公约第12条第3款提到,在满足公约中认可的其它权益相一致的条件下,公民的行动自由不应受到任何的限制,除以下特例外 (a)   法律给予相关的权限 (例如拘捕和监禁) ; (b)   对于保护国家安全是有必要的; (c)   对于保护公共秩序是有必要的; (d)   对于保护公共健康、道德准则或他们的权利和自由是有必要的。 就这个层面来看,政府目前提议的“强制检测”都与以上提到的 (b), (c) 及 (d) 条款情况有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所以强制检测措施从宪法和国际公约的角度来看,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侵权法(Torts) 从侵权法的角度,非法侵犯 (Battery) 和企图伤害(Assault) 的概念可能可以用来抗议政府的强制检测措施。 非法侵犯 Batte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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