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要避开!在澳洲离婚财产分割4大坑!

富文律师说

经常会听到有客户说,离婚想让对方净身出户。

但是你们知道吗,在澳洲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时,真的不是你想让对方净身出户,对方真的就一分钱都拿不到!

今天就让富文小助手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财产分割协议(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的四个大坑吧!希望能给正在经历或者计划经历的小伙伴们带来一些帮助,防止财产分割协议以后可能成为一张废纸!

1

孩子=分财产的筹码?

一定不要拿孩子当作分财产的筹码,因为在澳洲法律里,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是两件事,你们知道法官最讨厌听到的一句话是什么吗?就是“我抚养孩子,我理应拿到更多钱!” 
 
如果想为自己的孩子做更多的保障,律师建议可以和对方签署养费协议(BINDING CHILD SUPPORT AGREEMENT)。

 

2

小心自己名下的房子

自己名下的房子,对方有可能可以拿走!

 

在澳洲,就算房产不在对方的名下,对方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诉,来证明这个房子是你们共同拥有,而不是你独自拥有的。

 

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来判定,反过来讲,如果房产不在你名下,你也不一定就分不到。

 

所以好的律师对于保障自己该有的权益太重要了!

  

3

海外资产

不要以为海外的资产不会被分割。

很多新移民,以为在离婚的时候自己海外的财产不会被分割,不是的!在澳洲,离婚时可以分割双方各自名下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

 

无论这些财产是不是在澳洲,它们都会被纳入考量,最终法庭看了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各自的贡献,会给出一个判决。

 

4

双方选择同一律师

千万不要以为一个律师可以同时代表夫妻两个人。

 

财产分割协议要有效,必须是2个不同的律师行代表夫妻两人的,否则这个财产分割协议一旦被挑战,就会变得无效了。 

毕竟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即便是结束也不能草率,一个好的律师,在你的权益争取上,真的会非常重要的!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于澳洲家庭婚姻法律的问题,欢迎大家随时联系我们富文律师行的专业律师哦。

另外这几周,富文律师行正在与澳星联合带了连续四周的法务系列分享会,帮助大家了解最新的法务资讯,为澳洲华人在澳洲的生活保驾护航!反响十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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