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知道在墨尔本投资房需要交土地税,一般是根据房子的价值来计算,每个人可以有一套自住房免交土地税。
这个认知是没错,但是到了实际操作的时候,情况往往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那在什么情况下,你买的是自住房,还是需要缴纳土地税呢,先来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例子
现在接近年底了,你这时买了一个房子自己住,尾款以及物业交割的时间点是明年的2月份,但这房子是卖家的投资房,土地税那都是按照年度计算的,所以如果在今年的12月31日的时候,这个房子还是卖家的投资房,那么明年的一整年,这个物业都是需要缴纳土地税。
这就意味着你买了一个自住房,但是还是要缴纳从明年2月到明年年底的接近一整年的土地税,如果卖家有多套投资房,土地税还更贵,那真的是太冤了。
有朋友就问了,那物业交割后我申请退回来可以吗?答案是不行的。一旦土地税确定,无论房子后来是否换了主人,或者变成了自住房,都要按照原定的税额支付。
3个tips
不想当冤大头的话不妨看看下面的3个tips:
如果你在年底买房,而这个房子又是卖家的投资房,尽量在12月31日前交割。
如果没办法在12月31日前交割,试着在合约里面加入一个特殊条款要求卖家支付来年的所有土地税。
如果碰到有多套投资房的卖家,而卖家又不肯承担所有土地税的话,那么请一定要看清楚合约看看土地税是否按照SINGLE HOLDING BASIS 来计算,因为按照这种计算方式,地税能少交一点。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Fumens Lawyers 富文律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