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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买房时都会以为: “我买的是自住房,当然不用交土地税!” 但现实情况在澳洲,即使你买的是自住房,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需要缴纳土地税(Land Tax)。不少业主因为不了解规则,一不小心就被补税几千刀。 本文将带你了解: 哪些情况自住房也要缴土地税; 如何在买房合同时预防; 以及 3 个实用避坑技巧,帮你合法节税。 一、自住房为何也可能被征收土地税? 在维多利亚州,土地税是根据土地持有者及其名下房产的总价值计算的。一般来说,每人可享有一套主要居所(Principal Place of Residence, PPR)免征土地税的权益。 这个规则听起来很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自住房买家因为交割时间或产权状态问题而被算成“投资房”。 换句话说—— 你以为买的是自住房,但税务局眼里,它仍然是前房主的投资房。 二、常见情境:年底买房最容易“踩坑” 举个真实案例: 你在 2024 年 12 月 买了一套自住房,交割时间定在 2025 年 2 月。卖家这套房是投资房。 根据维州法律,土地税是按自然年(1 月 1 日)计算的。所以,在 2024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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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不论是合法婚姻还是事实婚姻(De Facto Relationship),财产分割的申请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时效期)。一旦超过法定期限,再想分割财产就要向法院提出额外申请或获得对方同意——不仅程序复杂、成本更高,还可能丧失部分权益。 本文由富文律师行(Fumens Lawyers)家庭法律师团队为您解析澳洲财产分割的时间限制、补救途径与实务建议。 一、合法婚姻的财产分割时效:离婚后12个月内必须申请 对于合法登记结婚的伴侣,根据《家庭法法案》(Family Law Act 1975): 离婚后12个月内双方必须在离婚正式生效后的 12个月内,提出财产分割或赡养费(spousal maintenance)申请。如果超过时间,除非获得法院特别许可,否则将无法再提出申请。 离婚前也能分割财产若双方已分居但尚未离婚,也可以提前协商财产分割,并通过 Consent Orders(法院同意令) 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 换句话说:财产分割不一定要等离婚证下来才开始! 二、事实婚姻伴侣的财产分割时效:分居后2年内申请 事实婚姻(De Facto Relationship)指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伴侣。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分居后2年内双方必须在分居(关系破裂)后 两年内 提出财产分割申请。 超过期限怎么办?如果超过两年仍想申请,必须获得法院许可,并证明有“合理理由”未能及时提出。常见理由包括: 健康状况或心理障碍导致延迟; 经济困境、照顾子女等客观原因; 曾尝试调解但未果。 三、错过时效后还能申请吗? 可以,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提供合理解释 —— 如健康问题、信息不对称、延迟原因合理; 法院认为公正合理 —— 法院会考虑是否还有可分割财产、延迟是否造成不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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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澳洲社会上青少年暴力事件频发。许多成年人在街头、车站、商场,甚至自家门口,都可能遭遇青少年挑衅、辱骂甚至群体攻击。更令人不安的是,这些行为常被录影上传至社交媒体,成为所谓的“取乐挑战”。 作为普通市民,我们到底能不能反击?什么情况下属于正当防卫(self-defence)?又该如何在警方调查时保护自己?本篇文章由 Fumens Lawyers 墨尔本刑事律师团队 为您系统解析——当你被青少年挑衅或袭击时,如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护自己和家人。 一、青少年暴力挑衅:不是“误会”,而是有目的的攻击 根据澳洲警方的多起案件报告,不少青少年并非因为“情绪冲动”而施暴,而是: 多人结伙、围堵挑衅成年人; 故意录影上传社交平台; 对长者、女性或亚裔族群有选择性攻击; 甚至以挑衅和暴力取乐为目的。 这类行为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校园打闹”,而是严重的刑事攻击行为(Assault)。许多被害人报警后,反而被对方“倒打一耙”,声称是自己“先动手”,导致无辜者被警方调查或被控袭击罪。 二、澳洲正当防卫的法律框架 在维州(Victoria),《Crimes Act 1958 (Vic)》第 322K 条 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Self-Defence)”的两大关键要素: 你真诚地相信自己或他人正面临威胁; 你所采取的防卫行动是合理的(reasonable response)。 法院在判断防卫是否“合理”时,会综合评估: 当时的危险程度; 你所使用的力量是否与威胁成比例; 你是否有机会撤离但选择继续攻击; 防卫结束后是否仍继续追打。 换句话说,自卫可以有力,但不能“报复”。 例如,如果对方赤手空拳,而你拿刀反击,法院可能认定为防卫过当;但若你是被多名青少年围攻,使用物品(如背包、雨伞)进行反击,则更可能被认定为合理防卫。 三、成年人应对挑衅的实用策略 当你遭遇青少年挑衅时,切记保持冷静,并遵循以下步骤: 1. 语言挑衅阶段:尽快远离现场 言语辱骂本身不构成刑事威胁,最安全的方式是离开、避让,避免被卷入冲突。 2. 发生肢体接触时:表明立场、示警并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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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离婚不只是签一张纸那么简单。虽然“离婚手续”听起来像行政程序,但实际上,它涉及法律条件、法院程序,以及日后可能产生的财产与抚养问题。 本文由 富文律师行 Fumens Lawyers 墨尔本家庭法团队 撰写,带你了解 2025 年澳洲离婚流程、所需材料、常见陷阱与律师建议,帮助你顺利完成离婚申请。 一、澳洲离婚的法律基础(Family Law Act 1975) 澳大利亚的离婚程序由《家庭法案 1975》(Family Law Act 1975)统一规范,适用于澳洲全国所有合法婚姻关系,包括异性与同性伴侣。 澳洲实行 无过错离婚制度(no-fault divorce),法院不会追究谁对谁错,而是只关心婚姻是否“不可挽回地破裂”(irretrievable breakdown)。 二、离婚前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 1️⃣ 分居满 12 个月 你和配偶必须分居至少 12 个月,这可以是“物理分居”或“同屋分居”(living under one roof)。 “同屋分居”指双方仍住在同一住所但生活完全独立,比如分房睡、分开做饭、分摊开销。 2️⃣ 婚姻无可挽回 你必须声明婚姻已无复合可能,法院不会要求提供原因,但需体现婚姻确已破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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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的离婚或分居案件中,许多人在处理财产分割时都会感到困惑甚至不公: “明明是对方欠下的债,为什么要我也一起承担?” 这种情况在澳洲《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下确实可能发生。本文将由 Fumens 墨尔本律师团队 为您详细解析:哪些债务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一、法院如何看待夫妻间的债务? 在澳洲家庭法体系中,法院处理 财产分割(Property Settlement) 时,采用的是“整体财产池(Global Pool)”的概念。 这意味着,法院会把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所有资产与债务都放在同一个“池子”里,统一进行评估和分配。 换句话说,不仅房产、现金、投资会被算入其中,债务也会被一并考虑。 即使债务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被认定是“为了家庭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就有可能被归类为 “共同债务”。 二、哪些债务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 法院在判断一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时,通常会考虑它是否用于“家庭目的(Family Purpose)”或“夫妻共同利益”。 举例来说: 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如租金、账单、孩子教育费用); 用于维修或装修家庭共同房产; 用于家庭成员的健康或教育支出; 或者一方认为是为家庭谋利而做出的投资决策。 即使另一方事先并不知情或未签署相关文件,只要法院认为这笔债务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也可能将其纳入共同财产池。 三、哪些情况可以排除为“个人债务”? 并非所有债务都会被自动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来源于 个人风险行为或私用消费,并且能证明另一方完全不知情、不受益,法院可能会认定为 “个人债务”。 例如: 赌博、投机或明显与家庭无关的投资; 奢侈性消费(如高额购物、个人娱乐等); 对方单方面经营的高风险生意,而家庭并未从中受益。 四、真实案例解析:成功排除百万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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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店铺经营几年,好不容易积累了稳定客源,装修花了几十万,生意逐步走上正轨。突然有一天,房东通知你,大楼要“重建”,请你几个月内搬走。你可能会想:这合法吗?房东真的能说让搬就搬吗?遗憾的是,在某些情况下,确实可以。 这不是诈骗,而是租约里一个非常常见、却容易被忽视的条款:“重建条款(Redevelopment Clause / Demolition Clause)”。在澳洲商业租约,特别是墨尔本、维州的零售租约中,这类条款对租户影响很大,涉及澳洲拆迁、澳洲房产纠纷等问题,建议在签约前务必了解清楚。 一、什么是“重建条款”? 所谓“重建条款”,是指房东在打算拆除、重建或大幅翻新建筑物时,可以依据租约条款,提前通知租户并提前终止租约。 例如,租约可能写道: “若房东意图重建或拆除物业,可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租户,本租约即终止。” 房东若要以拆除或重建为理由提前终止租约,通常必须至少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租户,且必须具备真实意图(genuine proposal),一般需提供足够的细节说明: 工程的性质和范围; 为什么施工必须在租户搬离后才能进行; 预定的施工时间和计划。 如果房东无法证明这些要素,即使发出通知,也可能被认定无效(并可能引发澳洲房产纠纷或VCAT/法院争议)。 二、租户的权利与房东的限制 1. 通知期 在维多利亚州,若租约受《Retail Leases Act 2003》约束,房东通常需要给至少六个月的书面通知。若不受该法约束(即属一般商业租约),则通知期限依租约条款而定。 2. 房东必须有真实、可行的重建计划 法院或VCAT不会仅凭一句“我要重建”就允许房东终止租约,需证明工程确实存在且计划明确,且租户的搬离是工程所必须的。实践中,如果房东不能提供工程批文、时间表或施工方案,租户有较大机会质疑通知的有效性。 3. 租户可能享有合理赔偿权 房东一般需补偿租户自行承担且未由房东提供的店铺内部装修(fit-out)部分的损失。如果房东发出拆除通知后最终未真正实施拆除,租户也可能主张对提前终止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以上都属于常见的澳洲房产纠纷范畴,遇到时建议寻求澳洲律师协助。 三、签约前务必要核查的重点 是否存在“重建/拆除条款”?明确房东在何种情况下可提前终止租约。 是否写明通知期?(例如是否至少6个月) 是否写明赔偿机制?包括装修补偿、搬迁补偿、停业损失等。 是否有替代店面安排?一些大型商业中心会为租户提供“重新安置(relocation)”条款。 “重建”定义是否过于宽泛?有的合同甚至把“内部装修”也算“重建”,这种模糊条款需特别谨慎。 房东装修或维修期间的租户权利(营业中断、减租安排等)。 四、实用建议|收到拆迁/重建通知时怎么做 先别慌,先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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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产假是许多女性最关心却也容易被误解的职场权益。本文将结合《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与最新的政策变化,全面解析澳洲产假制度,帮助大家厘清以下三大问题: 法定无薪产假 公司带薪产假是否强制? 澳洲政府补贴(Paid Parental Leave)到底谁能领取? 一、法定无薪产假 根据澳洲《公平工作法》,如果员工在同一雇主处连续工作满12个月,不论是全职、兼职还是规律性的临时工,大多数情况下都有权申请最长 12个月的无薪产假。 此外,员工还可以申请额外延长12个月,合计最长 24个月的无薪产假。 需要注意: 这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益,不需要写在合同里也有效。 员工需要提前 10周通知公司,并在开假前 4周再次确认。 建议保存书面通知作为凭证,以免产生争议。 二、公司带薪产假 很多人误以为所有企业都必须提供带薪产假,但事实并非如此。 带薪产假不是法律强制,是否提供以及金额多少,完全取决于公司政策和雇佣合同。 部分大型企业或政府机构会作为福利,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带薪产假。 员工应当仔细查阅自己的雇佣合同、员工手册,或直接咨询 HR,以确认是否享有此类福利。 三、澳洲政府补贴:Paid Parental Leave 除了雇主提供的无薪或带薪安排外,澳洲政府为符合条件的父母提供 育儿津贴(Paid Parental Leave, PPL)。 发放主体:由澳洲政府支付,而非公司。 性质区别:它不是公司意义上的“带薪产假”,而是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措施。 最新政策:从 2025年7月 起,P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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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警方可以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将某人逮捕带走。这类情况往往发生得非常突然,令家属或朋友措手不及,不知道该联系谁、能做什么,也不知道此时的沉默、冲动或误信“协助调查”的说辞,会不会害了对方。 今天,我们就来讲清楚:当你身边的亲友被警方带走时,作为家属或朋友,你应该立刻采取哪些步骤。 第一步:保持冷静,确认“是谁带走了人” 很多案件并不是正式逮捕,而是警方“带去协助调查”,但当事人实际上已经被限制自由。这时候请注意: 是否穿制服的警察?是否表明身份? 是否出示了搜查令或逮捕令? 是否告知了被带走的理由?(例如:涉嫌性侵、袭击、盗窃、违反保释等) 你有权问清楚: “请问这是哪一个警局的警员?对方会被带到哪个警察局?” 这对后续找律师、定位当事人至关重要。 注意:如果警察没有说明理由,请记录下现场警员的胸牌号、车牌号,或录音录像(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第二步:立即联系专业的刑事律师,要求介入 一旦有人被警方带走,你第一件事就是 找律师! 在澳洲,每一位被拘留或逮捕的人都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保持沉默,不回答警方问题 要求联系律师 在律师在场前,拒绝任何书面或口头陈述 但现实中,警方可能会试图在律师介入前进行“自愿问话”或诱导性提问。一旦当事人乱讲、承认、解释,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哪怕本意是清白的。 律师的作用是: 第一时间联络警局,确认当事人是否被拘留 要求暂停任何问话 到场陪同问话 评估是否可立即申请保释 第三步:不要擅自联络“对方”或潜在证人 有些人被带走后,家属情急之下可能会: 找到对方(受害人或举报人)沟通 私下“劝说对方撤诉” 联系朋友,打听谁举报的 甚至试图“删聊天记录”或“替对方收拾东西” ⚠️ 这些行为非常危险,可能导致你自己被牵涉为 妨碍司法(Perverting the course of justice)、干扰证人 或成为刑事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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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2023 年底,澳洲广播公司(ABC)解雇了旗下主持人 Antoinette Lattouf,理由是她在个人 Instagram 上转发了一则涉及人道主义的内容。 这一解雇行为最终在 2025 年 6 月被联邦法院裁定为非法解雇(Unlawful Dismissal)和不当解雇(Unfair Dismissal),引发了广泛关注,也为无数澳洲职场人士敲响了警钟。 那么,在澳洲法律体系下,什么样的解雇行为属于“非法”或“不当”?遇到类似情况,员工又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本文将结合 Lattouf 案,深入解析相关法律概念和实务操作。 什么是非法解雇(Unlawful Dismissal)? 根据 《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2009) 的规定,雇主若因以下原因解雇员工,即属于违法行为: 你行使正当权利(如投诉管理层、申请病假或产假、提出工作场所安全问题等) 你表达宗教信仰或政治观点 你怀孕、生病或需要承担家庭照护责任 你加入工会或参与合法集体活动 因你的种族、性别、性取向、年龄、残疾等受保护特征而被区别对待 在 Lattouf 案中,法院认定她被解雇的唯一原因是其在社交媒体上表达政治立场,并未违反公司政策或造成职场混乱。这种因表达观点而遭到报复的行为,构成非法解雇。 什么是不当解雇(Unfair Dismissal)? 有些情况下,雇主虽然拥有合法解雇理由,但在程序上处理不当,依旧可能构成不当解雇。 常见的不当行为包括: 未提前通知员工即解除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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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特别是近年来维州不断爆出的建房烂尾案件中,许多业主在施工期间遇到建筑商中途停工、严重拖延甚至“人间蒸发”的情况。 面对这种突发状况,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去 VCAT 起诉。但实际上,单靠诉讼程序往往耗时耗力,等待周期可能长达一年甚至更久。 那么,遇到建筑商违约、项目停摆的情况,业主应该如何尽快维权、止损?本文将从法律实务角度出发,为您梳理维州建房纠纷的应对路径,并提供实用建议。 一、先判断责任归属:谁该为“烂尾”负责? 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必须先明确责任归属: 是建筑商施工不当? 设计师设计有误? 还是材料供应商交付延误? 👉 建议:请尽快与经验丰富的澳洲房产律师联系,由律师协助审查合同条款、收集证据,并界定对方的违约行为。 二、了解你的法律途径:调解、VCAT或法院? 1. 强制性第一步:DBDRV 调解 在维州,处理住宅建筑纠纷前,几乎所有案件都必须首先通过 DBDRV(Domestic Building Dispute Resolution Victoria) 进行调解。这是一项强制性程序,也就是说,若未经调解失败,不能直接向 VCAT 申请。 但很多业主误以为只能“等安排”,错失主动权。实际上: 你有权主动敦促对方提交必要材料; 如对方明显拖延或恶意应对,可请求尽快安排会议; 若调解未达成一致,DBDRV 将出具“调解失败证明”,你才能进入 VCAT 或法院程序。 📌 相关法规:《Domestic Building Contracts Act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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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无论是参加跳伞、潜水、攀岩等高风险活动,还是孩子参与校外课程,参与方往往会被要求签署一份所谓的免责协议(Waiver / Release of Liability)。这些文件通常写明:“参与者自担风险,组织方不承担责任”。 很多人签署后会产生疑问:如果真的发生事故,我是否就失去了起诉对方的权利? 本文将由经验丰富的墨尔本纠纷律师为您详细解析:签署免责协议后,是否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责。 一、免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澳洲,免责协议在某些情境下具有法律效力,但并不意味着你放弃了一切法律权利。 根据澳洲消费者法(Australian Consumer Law)及相关判例,免责协议的效力仅限于“合理范围内的风险”。 例如,在跳伞活动中,落地时轻微扭伤可能被认为是该活动的合理风险之一,因而免责协议可能有效。 但若事故的发生源于运营方的重大疏忽,例如: 降落伞未定期检修; 教练无合法资质; 安全设备存在严重故障; 则该类行为可能构成重大过失(Gross Negligence),在这种情况下,免责协议将无法为对方提供免责保护。 二、案例解析:为何 Titan 事故免责协议无效? 以 2023 年震惊国际社会的 Titan 潜水器事故 为例: 事故中,5 位乘客因潜水器在深海内爆而遇难。尽管每位乘客在事前都签署了详尽的免责协议,并被告知旅程具有生命危险,其家属仍对运营公司 OceanGate 提起了诉讼。 关键在于:该诉讼并非针对风险本身,而是质疑公司在签署免责协议前未充分披露真实风险。例如: 潜水器并未通过任何国际安全认证; 公司忽略了前员工对潜在安全问题的举报; 存在刻意隐瞒或误导行为。 这类情况在法律上可能构成欺诈性隐瞒或重大过失,使得免责协议无效。 三、澳洲法律如何界定“合理风险”与“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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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许多伴侣在决定分居的第一时间,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财产怎么分,而是:谁有权继续留在家中居住? 尤其是当房产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时,另一方往往会感到不安或不确定: 我不是房主,是不是必须搬出去? 如果我搬了,是不是就失去了离婚财产分割的资格? 本文将由专业澳洲离婚律师角度出发,为您梳理维州家庭法下对“居住权”的判断逻辑,帮助您做出明智选择。 房产在谁名下 ≠ 谁有居住权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在澳洲,尤其是在维州家庭法框架下,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意味着对方必须立即搬出。 只要双方处于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de facto relationship),即使房屋是个人名下财产,也可能被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 这意味着另一方对这套房产也可能拥有权益,而居住权不取决于产权登记人的名字。 因此,在分居初期,不必急于搬离住所。在未进行完整的澳洲律师咨询、明确自身权利前,仓促搬离可能会在后续的财产分割或抚养安排中处于不利位置。 法院如何判断“谁可以留下”? 维州法院在处理此类居住安排时,通常会综合以下几个因素: 1. 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或安全风险 若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或安全隐患,法院可签发家庭暴力干预令(IVO),限制该方返回住所。 在任何情况下,法院都以保障家庭成员的安全为优先考量。 2. 谁是主要照顾子女的一方 如果其中一方承担主要育儿责任,法院更可能支持该方继续住在原居所,以保持孩子的生活稳定。 3. 经济状况与住房依赖度 若一方暂时无力负担租房费用、收入较低或经济依赖度较高,法院可能会出于公平考虑,允许其继续居住在房屋中。 👉 这些判断标准表明:是否拥有产权,并不是法院考量居住权的唯一依据。 搬出去是否等于“放弃房产权益”? 很多人担心:一旦搬离,就等于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利。 答案是:不一定。 在澳洲家庭法中,法院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会从整体财产结构和公平合理分配原则出发进行评估,而非仅以是否居住作为唯一参考。 不过,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搬离者因失去对家庭资产和财务的掌控权,后续在协商和维权中处于被动局面。 因此,我们建议: 分居前先寻求专业的墨尔本律师咨询,确保知情做决策 避免因情绪冲动做出长期影响生活的选择 特别是在涉及未成年子女与重大财产时,更应多做准备、考虑多步方案 华人律师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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