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我们的刑事律师,”为什么作为律师,你要为家暴中的施暴者出庭辩护?为什么你为了杀人,贩毒者出头?为什么要为犯罪的人辩护?难道你不是应该维护正义吗?为什么你总要为坏人辩护?” 首先,律师的职责不是为‘坏人’洗白,而是确保每个人都能在法律框架下得到公平的对待。就像在家暴案件中,有一句话叫‘清官难断家务事’。有些人在特定情境下无法控制自己,因而被起诉。作为律师,我们的职责是帮助那些可能因为一时失控而被起诉的人,避免让‘好人’变成‘坏人’。无论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法律要求我们从事实出发,确保所有的证据都能完整呈现,被告得到合法的辩护。在澳洲的司法体系中,最基本的一条原则就是‘无罪推定’。法律规定,在证据确凿、判决明确之前,每个人都应被视为无罪。 其次,律师的职责不仅仅是‘赢得案件’,更是确保真相得到充分展示。有时候,被告确实可能犯了错误,但他们也可能因为法律程序的疏漏、证据不足,甚至受到不公正的指控。这时,律师的工作就是确保这些问题得到正确的揭示,避免无辜的人受到不当的判决。 和大家分享两句话名言:首先是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的:‘All men who have power are apt to abuse it’——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其次是美国最高法院法官Hugo Black所说的:‘The true test of a nation’s commitment to liberty is its attitude toward defending the guilty and the despised’——一个国家是否真正拥有自由,其中的试金石之一就是它如何对待那些有罪之人和为其辩护的律师。 这正是法律的真正正义所在:确保每个人,无论是受害者还是被告,都有权利获得公平的审判。Read More